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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5 | 来源: 大河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5月15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查组通报关于中日友好医院肖某引发舆情事件调查处置进展情况。通报称,肖某存在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规范等问题;董某莹存在学分伪造、抄袭剽窃学术不端等行为。有关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肖某医师执业证书;撤销董某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吊销和撤销二者有何不同?针对此事,多名律师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吊销是行政处罚行为,撤销则是对已授予资质或证书的法律收回行为,通常用于纠正错误或违规的行政许可行为。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进一步解释称,例如肖某在执业过程中因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诊疗规范的行为,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而董某莹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被撤销,可能因其存在学分伪造、学术不端等情形,导致相关单位依法取消其资质,属于纠错行为。
撤销证书就能抵消其入学资格造假的行为错误吗?董某莹是否需为其造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呢?
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坤向记者表示,董某莹的行为已构成对教育管理秩序、学术规范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多重侵害,或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
姚坤认为,伪造材料骗取入学资格,将承担行政责任,董某莹可能面临学籍学位撤销、医师执业资格吊销、科研项目终止等后果,还可能被禁止从事医疗、科研相关工作。若其伪造的课程学分材料涉及伪造学校公章或官方印章,还可能涉嫌伪造印章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抄袭他人论文,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其应向被抄袭论文作者及合作者承担侵权责任,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姚坤称,涉事相关单位应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当事人需配合调查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如:撤回问题论文、退还不当利益等,以减轻法律后果。-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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