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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5 | 來源: 大河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5月15日晚,國家衛生健康委調查組通報關於中日友好醫院肖某引發輿情事件調查處置進展情況。通報稱,肖某存在嚴重違反醫師職業道德和醫學倫理規范等問題;董某瑩存在學分偽造、抄襲剽竊學術不端等行為。有關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吊銷肖某醫師執業證書;撤銷董某瑩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

吊銷和撤銷贰者有何不同?針對此事,多名律師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吊銷是行政處罰行為,撤銷則是對已授予資質或證書的法律收回行為,通常用於糾正錯誤或違規的行政許可行為。
河北拾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王文廣進壹步解釋稱,例如肖某在執業過程中因存在嚴重違反職業道德或診療規范的行為,醫師執業證書被吊銷,屬於行政處罰的范疇。
而董某瑩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被撤銷,可能因其存在學分偽造、學術不端等情形,導致相關單位依法取消其資質,屬於糾錯行為。
撤銷證書就能抵消其入學資格造假的行為錯誤嗎?董某瑩是否需為其造假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呢?
北京康達(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坤向記者表示,董某瑩的行為已構成對教育管理秩序、學術規范及他人知識產權的多重侵害,或需承擔多重法律責任。
姚坤認為,偽造材料騙取入學資格,將承擔行政責任,董某瑩可能面臨學籍學位撤銷、醫師執業資格吊銷、科研項目終止等後果,還可能被禁止從事醫療、科研相關工作。若其偽造的課程學分材料涉及偽造學校公章或官方印章,還可能涉嫌偽造印章罪,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抄襲他人論文,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其應向被抄襲論文作者及合作者承擔侵權責任,立即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
姚坤稱,涉事相關單位應啟動調查程序,依法依規處理;當事人需配合調查並主動采取補救措施,如:撤回問題論文、退還不當利益等,以減輕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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