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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7 | 來源: Next Apple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US Representative Raja Krishnamoorthi has introduced a bipartisan bill that would make the “six assurances” — long-standing US foreign policy governing relations with Taiwan — official US lawhttps://t.co/Jo70AnTr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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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pei Times (@taipei_times) May 16, 2025 美國國會議員推動法案,要求將對台“6項保證”入法,未來如軍售等台海相關政策,未經國會批准都不得任意更改。
根據中央社,對台“6項保證”是雷根時期由美國提出,不過除了《台灣關系法》,這些保證並未列入美國法律。這些保證包括:美國不會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日期、美國不會修改《台灣關系法》的相關規定、美國不會在決定對台軍售前和中國咨商、美國不會在台灣與中國間擔任調人;關於台灣主權,美國不會改變自身立場,這是須由中國人自己解決的問題,且美國不會迫使台灣與中國談判;美國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民主黨聯邦眾議員克利什納穆希(Raja Krishnamoorthi)與共和黨眾議員金映玉(Young Kim)共同提案要求將這“6項保證”入法,以彰顯美國重視與台灣的伙伴關系,“堅決反對脅迫,支持台海和平穩定,並確保美國的政策壹貫、有原則且依法執行”。
“6項保證”是1982年8月17日美國與中國發表《817公報》前,由時任AIT處長李潔明(James Lilley)口頭向前總統蔣經國提出。李潔明回憶錄指“6項保證”寫在沒有任何美國官署字樣及任何官方簽名的紙上,是雷根寫給蔣經國的私人信函。
回憶錄還提到“6項保證”的由來,當時是由雷根的白宮國安會團隊草擬後,經時任國務卿舒茲(George Shultz)及時任國防部長溫柏格(Caspar Weinberger)簽名確認後、成為最終版的“4段文字”,簽署日期是《817公報》的同壹天,存放在美國國安檔案的保險櫃中。-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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