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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9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及相關涉稅線索,依法查處深圳金斯達應用材料有限公司違規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偷稅案件。經查,該公司通過在研發費用中虛列黃金材料支出等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違規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少繳企業所得稅1621.16萬元,同時該公司還存在其他少繳稅款行為。針對其違法事實,稽查部門依法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3618.1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8000余萬元的黃金投入研發後“不知去向”
前期,深圳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深圳金斯達應用材料有限公司研發投入巨大,遠超同行業正常水平。對此疑點線索,檢查人員比對了企業申報數據、財務資料、進銷存數據等,發現該公司在檢查所屬期內“研發費用——直接材料”科目中有列支金額8000余萬元的黃金投入,既沒有對應的成品產出,也沒有相應的廢料回收等記錄。
針對上述疑點,檢查人員初次約談了時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但其辯解稱8000余萬元黃金因提純原因已損耗。
根據常識,黃金是自然界中化學穩定性極高的元素,容易提純,且黃金具有貨幣屬性,價值高、流通性強,本案中涉及的8000余萬元黃金並非小數目,因為提純工序而損耗如此大,確實讓人難以理解。更可疑的是,既然損耗這麼大,該公司還在每個研發項目都列支了黃金費用,這些研發項目真的全部需要黃金投入嗎?檢查人員不禁產生疑問。
“黃金因提純損耗”的主張不攻自破
根據企業提供的賬簿和發票,檢查人員發現有兩家黃金提純機構曾在叁個年份內先後為該公司提供黃金提純服務。為查證該公司黃金研發提純損耗情況,檢查人員依法向這兩家機構分別開具並送達《稅務協助檢查通知書》。
從兩家提純機構的反饋情況來看,第壹家機構曾收到該公司金料提純加工折足重量為130余萬克,經過加工提純後基本無損耗,返回該公司大體等重的黃金,共收取提純工費(含損耗)517313元;另壹家機構曾收到該公司黃金料30余萬克,經過加工提純後,返回該公司大體等重的黃金,收取提純工費(含損耗)171760元。
這兩家機構的提純反饋基本印證了檢查人員的判斷,即黃金的提純損耗低,與企業聲稱的巨額黃金損耗明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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