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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2-01 | 来源: 多伦多信息港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买房卖房 | 字体: 小 中 大
编者按:买房,是新移民的一大关,既涉及投资这一百年大计,又与安居乐业直接相关。本文作者是信息港网友,居住在距离多伦多一小时车程的一个城市。他的经历是完全真实的,相信能给读者以启示。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购房的具体地点和作者的真实姓名隐去。
买房子,首先确定地点,然后就是价格。价格分两种,一是宏观价格,市场大势地判断极可能有10%以上的出入。二是微观价格,买房子技巧到位,节省两三千元很正常。
从抵埠开始,是否买房就是全家考虑的首件大事。落地不到一年,2005年5月,我们果断地签约买下一处住房。
朋友们惊异于“别人看房就要看半年,你们说买就买了。”实际上,我很早就确定,人到中年,万里移民,没有理由委屈自己和妻儿,买就买新房。这之后,我很清楚的处理了两件事:一是这个城市的北部要比南部流动人口少,大学和科研机构集中,相应的人口素质和学校也要好得多,北部房价平均比南部高出百分之十五,而北部的住房新区只有两处,一处有明显环境缺陷。二是住房在持续多年疯涨之后,2004年及2005年上半年,本地全年平均涨幅仍在8%以上,加国经济还在良性发展,建材全面涨价,投资者在购房者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5%。我可以肯定地判断,一年内本地房地产价格即使回落,也不会负增长。经过近一年的加国生活,根据个人因素,我可以确定全家将留在这个地区。综合几方面,我决定在北部买新房。
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因为当初信息不准以及其它因素,看好的二千尺独立屋报价是2005年3月的,而这处房子开盘于1月份,已经涨了1万2千元。我签约后,这个小区的新房单位继续以平均每3个月涨5千的速度上升,到写作本文时,房价已经上冲了7%。这个涨幅是实长,因为新房在不断以现价售出。我的房子现在转售,扣除房子进出的成本(约每单位2万元),已经可以保本。如果房价现在下跌,即使2006年跌回2005年中的水平,也不过是我的购入房价——根据房地产现状分析,这是不可能的。宏观价格,已稳操胜券。
再谈微观价格。第一次谘询,售房员不肯做任何让步。当地情况,拿到一笔千元左右的回扣是正常的。我当即提出下次签约,我要请经济人来。根据行规,第一次谘询可以没有经济人,但签约时经济人不到场,就不能再介入了。经济人的佣金,按百分比从房价中提取,完全由建筑商出,而房价并不因是否有经济人介入而变化。这个售房员因市场较好而慢待顾客,他的老板却为此多缴一笔更多的钱。经济人一般可以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地产的专业知识绝不是普通购房者能比的。我的经济人临时介入,整体投入较少,自然对这笔白捡的生意很满意,同胞间又比较好沟通,最后分润给我的好处绝不在那个售楼员之下——当然方式是完全合法的。
微观价格战的第二回合,是第一次谘询,我就向售楼员缴了笔500元的订金。我将在两周内确定是否买这处房,两周内该房不得再出售。如果不买,我可以收回订金。一般这种订金是没有正规收单的,但在我要求下,售楼员写明这笔钱,订的是一处什么样的房子,基本价格多少。当时我看好的房子报价价格20万元,可售楼员电脑里的价格显示19万元。因为不是正式合同,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就写了个19万。恰好我的就业顾问在场,我请这位半官方人士以第三者身份一同签字。
第二次正式签约,建筑商发现漏洞,在合同上把价格改回20万。经济人认为此事不可改变,我要么接受这个价格,要么不签正式合同拒绝买房。此时,一位西人朋友向我推荐了一个口碑良好的南亚裔房产律师。我询问律师,我是否应该原谅售房员的错误。律师的态度很坚决,“售房员代价建商。建商错了你原谅他,你试试你这个顾客错了,建商原不原谅你?”在不加收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他给对方律师写了封信,附上那份订金收单复印件。对方律师的回涵同意再给1500元折扣,报价回到19万不可能。下一步,我如果坚持19万,得花大约4万元律师费,结果不定。毫无疑问,我接受折扣,签合同。
基础报价之上,还有各种税收、律师费、必有的升级以及占地费等。这处房子全部成本下来,23万元。在微观价格上,我省下2500元,相当于打两个月LABOR的工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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