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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05 | 來源: 第壹財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期,新能源行業因多地大量風(力)光(伏)發電項目被廢止而備受關注。這壹現象引發了業內廣泛討論,究竟新能源行業經歷了怎樣的變化,導致如此多的項目“折戟沉沙”?最近的壹個案例發生在山西。5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於公布2025年第壹批廢止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規模清單的通知》,宣布對婁煩縣天池店鄉王家崖村光儲壹體化發電等14個項目予以廢止,這些項目總規模超59萬千瓦。這僅僅是冰山壹角,近期全國多個省份在新能源項目推進過程中都出現了類似情況。第壹財經記者發現,除山西外,寧夏、陝西、福建等多個省份也紛紛展開對新能源項目建設情況的排查工作,並廢止了壹批“占位”的新能源項目。
那麼,為何會出現如此大規模的新能源項目廢止現象呢?
多省項目廢止實況
4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發改委發布《關於吳忠市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公示》,宣布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的新能源項目共4個。
早在3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關於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指出根據國家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精神,對歷年納入開發建設方案但不具建設條件的新能源項目做出規定:2021年(含)以前已完成核准備案的項目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納入廢止清單;2022年度項目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備案)的全部廢止,已完成核准(備案)的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納入廢止清單。
另外,2023年度項目2025年4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備案)的全部廢止,已核准(備案)的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面臨廢止;2024年度項目2025年6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備案)的視情廢止,已核准(備案)的全部於2026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納入廢止清單。
陝西省在新能源項目清理方面同樣動作頻頻。4月21日,陝西省鹹陽市發改委發布《關於對部分2022年新能源保障性並網項目予以廢止的公示》,指出為推動全市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按照陝西省發改委發布的《關於梳理陝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項目及基地項目廢止清單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擬將鹹陽市大唐長武15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大唐瑤池彬州10萬千瓦復合光伏發電項目廢止。
在此之前,1月24日,鹹陽發改委發布《關於對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並網項目予以廢止(調減)的公示》,擬將西電新能源涇陽縣5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華能彬州10萬千瓦風電項目廢止,將彬州市太峪鎮20萬千瓦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裝機規模調減至15萬千瓦。
此外,按照陝西省發改委的相關政策要求,2025年以來,陝西榆林、漢中、安康、銅川、渭南等多地也相繼發布新能源項目廢止公告。
無獨有偶,5月19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於廢止壹批已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的通知》,決定廢止惠安縣智慧光伏碳中和項目等10個項目。該通知指出,受國家要素保障部門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部分光伏項目已不具備開發條件。同時,原安排給這些項目的接網和消納資源由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收回。
第壹財經記者統計發現,這10個項目總規模為114.3萬千瓦,涉及的電站業主包括叁峽集團、國家能源集團、國家電投、華電集團、國投電力、中石化等能源巨頭。
項目廢止背後的多重因素
馮先生是壹家國有新能源投資企業相關負責人,他向第壹財經記者表示,出現如此大規模的項目廢止現象的原因較為復雜,但總體而言,相關“政策收緊”是關鍵因素。
隨著新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國家在產業規劃、環保要求、並網消納等方面出台了壹系列更為嚴格的政策。這些政策的調整,使得企業在項目開發和建設過程中面臨更高的標准和更嚴格的監管。比如,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各地出台的光伏用地相關政策,大都對光伏用地開始采取審慎和收緊的態度。因此,有不少項目在新土地政策出台後無法備案,導致項目延期,無法按時推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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