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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06 | 來源: 中央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總統府辦事員林俊劭涉嫌性侵女網友,刑事部分,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確定,總統府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壹審判決林俊劭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贰審駁回上訴確定。
總統府辦事員涉性侵
判決指出,林俊劭擔任總統府辦事員期間,於民國112年7月8日晚間9時40分許,利用駕車搭載於網絡認識的女子前往碧山己觀賞夜景的機會,先後於碧山己停車場、碧山路某處道路旁,在車內強制性交得逞。
士林地方法院審酌林俊劭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約定分期賠償,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俊劭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 林俊劭未上訴而確定。 總統府將林俊劭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壹審認為,林俊劭所為足以使人民憂慮公務紀律敗壞,斲丧人民峨s謐芡掣男爬擔現廝鷙φ龐宋止竇吐桑諧徒淶謀匾芯雋摯≯砍分埃⑼V谷斡4年。 懲戒法院贰審駁回林俊劭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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