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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13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4年5月8日,中南大學湘雅贰醫院研究生羅某宇在租住小區墜樓身亡,公安機關第壹時間介入調查,認定系跳樓自殺身亡,排除刑事案件。2024年8月以來,羅某宇家屬向湖南省衛健、公安等部門寄送舉報材料,並通過網絡反映相關問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著手開展調查工作。2024年11月,湖南省衛生健康委、中南大學、長沙市公安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針對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核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壹、事件經過及調查情況
2024年5月8日上午8時10分,長沙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在雨花區侯家塘街道地質家園小區1棟樓下有壹男子墜樓身亡。上午8時20分,雨花分局民警到達現場,開展調查訪問、現場勘查等工作。經查,墜亡男子為羅某宇,1996年3月生,肆川內江人,湘雅贰醫院2021級外科學碩士研究生(腎髒移植方向),與3名同學合租在該小區1棟。
(壹)現場勘查情況
墜落點位於1棟南側地面,屍體呈仰臥狀,頭部距1棟牆壁7米,兩只拖鞋位於屍體附近地面上。在距1棟牆壁4米處的地面上有呈放射狀血跡及腦組織殘渣遺留,該處為羅某宇墜落至地面時頭部的接觸點,羅某宇觸地後反彈至發現位置。高墜點位於1棟1單元15樓樓頂平台南側邊緣,南側邊緣圍牆外側有壹突出平台,平台南側有壹鏤空長方形孔洞(洞口長3米,高0.8米)。樓頂圍牆頂部有黑色灰塵,與死者雙手掌灰塵壹致。在突出平台及平台南側台階上只發現壹種鞋印,與死者所穿拖鞋鞋底花紋壹致,無伴隨和交替鞋印。公安機關在高墜點開展偵查實驗,證實成年男子可獨自從樓頂圍牆攀爬至突出平台,並從南側鏤空孔洞鑽出。
經對羅某宇居住的房間進行勘查,房門及門鎖均未發現有破損變形。房間內物品完好,未發現打斗、搏斗、拖拽等異常痕跡。房間書櫃內有壹單肩挎包,包內有現金24540元。房間床頭枕邊發現有壹副眼鏡,未見折斷、變形,框架表面可見明顯磨損,鼻梁架處有銅綠,左側鏡框固定線有陳舊性缺失,眼鏡左側鏡片與鏡框分離脫落,符合羅某宇自己使用後閉合眼鏡腿,並放置在床頭的情況。室友彭某反映2024年4月發現羅某宇眼鏡框有破損,沒有去修。
(贰)屍表及理化檢驗情況
經屍表檢驗,死者羅某宇全顱崩裂、腦組織破碎、雙側肋骨廣泛粉碎性骨折、右小腿開放性粉碎性骨折,結合死者損傷的形態特征、分布特點及形成機制等,死者系高墜致嚴重顱腦損傷及全身多發損傷而死亡。經理化檢驗,死者心血中未檢出常見毒物及鎮靜、安眠等精神類藥物。
(叁)視頻偵查情況
經調取“天網”視頻、地質家園小區視頻,2024年5月6日下午3時20分,羅某宇獨自壹人進入1棟1單元,沒有他人尾隨,直至5月8日事發前,未離開單元樓。3名室友在羅某宇墜樓時段均未在該小區內。小區2棟南側監控視頻顯示5月8日上午8時7分,羅某宇從樓上墜落至地面。
(肆)調查訪問情況
公安機關調查訪問報警人、小區保安及羅某宇導師、同學等人,均未發現明顯異常。鄰居張某反映,當天沒有聽到吵鬧聲、搏斗聲。
綜合現場勘查、屍表及理化檢驗、視頻偵查、調查訪問等情況,判定羅某宇系獨自壹人到達樓頂,自主攀爬翻越圍牆到達平台,後從鏤空孔洞內跳出,墜落至地面後,反彈至屍體發現位置。認定其系跳樓自殺死亡,排除刑事案件。2024年5月17日,羅某宇家屬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調查結論書面表示無異議,不需要進行屍體解剖和病理解剖。
(伍)其他調查情況
公安機關走訪調查了羅某宇的導師、輔導員、同學、室友以及湘雅贰醫院醫生護士等50余人,開展全方位談話,並調閱醫院研究生培養相關記錄。羅某宇於2014年至2019年在河南某醫學院就讀本科,2021年7月開始在湘雅贰醫院外科學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研究生期間,羅某宇綜合成績在全年級393名學生中排第258名,在腎髒移植方向3人中排第3名。2022年首次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未通過(該院同批參考人員233人,其中21人未通過),2023年重考通過。2024年4月底為學校集中提交畢業論文送盲審時間,但直至5月8日事發前,羅某宇仍未提交論文。
羅某宇在2023年9月28日、11月27日與本科期間同學羅某微信聊天時說“不想讀博了,找工作”“再讀就要跳樓了”“想回肆川和重慶就業,但是這些地區的好醫院只招收博士生”“研究生找泌尿外科的工作很難,醫生都已經飽和了”。截至2024年5月8日事發前,羅某宇未與任何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室友反映,羅某宇自2024年4月中旬後,與同學室友交流變少,顯得消瘦。-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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