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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4 | 來源: 約克論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溫哥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溫哥華壹名律師承認不當公證文件,並鄭重宣誓證明書中包含其明知為虛假的信息,以幫助某企業客戶從壹家美國銀行獲得$330萬的貸款。
傑森·傑伊-盛·王(Jason Chieh-Sheng Wang)在與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B.C.)達成的同意協議中承認了不當行為,該協議摘要於上周在線公布。
根據文件顯示,王於2023年4月受“某企業集團”委托,協助其申請貸款。
摘要稱:“接受委托後,該律師被告知客戶財務狀況困難,希望緊急從貸方獲得貸款。”
文件顯示,這筆貸款以“伍件藝術品作為抵押品”擔保。
除王本人外,同意協議摘要中未提及其他涉事方姓名,而是用各方首字母代替。
文件稱:“貸款由ZYZ和JM個人擔保,其各自家庭持有客戶的多數股權。貸款還需經其配偶YP和LW批准,並以配偶同意書作為證明。”
貸方告知王,需要對配偶同意書及其他在美國准備的文件進行公證。王稱此舉不切實際,因為部分需簽字的當事人身處中國。
銀行最終同意王可通過視頻通話對相關簽名進行公證。
但根據同意協議摘要,王於2023年5月15日“聲稱已公證”肆份文件,卻從未通過視頻通話或其他方式與簽名人見面。
該律師還制作了叁份宣誓書,宣誓稱簽名人在簽署文件前曾與他視頻通話,並向其出示了帶照片的政府身份證件正反兩面。
摘要指出:“該律師明知自己從未通過視頻會議或其他方式與任何簽名人見面,也未見證任何簽名,卻鄭重聲明執行宣誓書內容屬實。”
王還承認刪除了與客戶代表的微信聊天記錄,其中包含他同意在未進行必要視頻通話的情況下公證文件的內容。
摘要稱:“該律師明知或應當知道,刪除與客戶的通信記錄違反了其保存客戶檔案和記錄的義務。”
鑒於上述所有承認的不當行為,王同意接受為期壹個月的停職處分,停職期從6月16日開始。
律師協會紀律小組在接受同意協議時考慮了叁項減輕處罰的因素:
- 王“對不當行為表示悔恨並自行報告”;
- 王的壹名家庭成員病重,於2023年4月需接受醫療程序,這在其不當行為發生時構成“重大個人壓力源”;
- 王“全面配合解決此事並承認不當行為”。
值得壹提的是,前段時間,安省壹位華人律師使用AI寫動議,請法官參考兩宗舊案,並給出兩案的判決文書鏈接。沒想到,參考的兩個案例均存在問題,其中壹個鏈接內容卻是壹宗商業地產糾紛案,與正在審理的家庭遺產糾紛毫無關聯。另壹宗參考案件的鏈接,則直接顯示“404頁面不存在”。
法官嚴厲批評了原告和律師。-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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