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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28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近日,北溫的壹名房東將兩名前租客告上了BC省最高法院,試圖推翻BC住宅租賃部門 (RTB) 仲裁員的裁決,該裁決要求他賠償前租客近 70,000 加元。

房東 MS 提交了壹份司法審查申請,要求 BC 最高法院撤銷BC住宅租賃部門 (RTB) 於 2023 年 7 月在與租客 TT 和 RT 的爭議解決中做出的先前決定。
根據判決理由,申請人聲稱仲裁員的原決定應予撤銷,因為該決定明顯不合理,且仲裁員未考慮減輕處罰情節的證據。
驅逐和 RTB 聽證會
租客 TT 和 RT 從 2014 年到 2022 年住在 MS 位於北溫的住所,每月支付 5,650 加元的租金。
根據法庭文件,房東 MS 於 2022 年 6 月 16 日左右與壹對買家夫妻 AT 和 EC 達成口頭協議,由兩人購買該房產,並於 6 月 29 日簽署書面協議。
由於買家計劃入住該房產,租客收到了提前兩個月通知,因為“買家打算占用該房產”,要求終止與租客的租約。租客 TT 和 RT 於 2022 年 8 月 1 日搬出。
但買家從未入住。
當買家在沒有獲得北溫市許可文件的情況下開始對住宅進行大規模翻修時,問題開始出現。
法官在判決理由中解釋道:“市政府於2023年3月發布了停工令。買家直到2024年5月才獲得相應的許可證。據我了解,該房產目前仍處於完全拆除狀態,無人居住”。
租客於 2023 年通過 RTB 申請賠償,判定他們獲得 12 個月的租金,價值 67,800 加元,外加 100 加元的申請費,因為終止租賃通知的既定目的並未實現。
2024 年 12 月,同壹位仲裁員舉行了第贰次 RTB 聽證會,租戶再次獲得當時的最高金額 65,000 加元,外加申請費。
房東請求司法審查,辯稱仲裁員裁定房東在簽訂了選擇權購買協議的情況下無權提前兩個月發出終止租賃的通知,這壹裁定明顯不合理。他還辯稱,裁決員未能考慮導致裝修延誤的情有可原的情況,包括停工令和其中壹名買家的死亡。
房東的論點和法官的判決
法庭文件顯示,房東與買家於2022年6月29日簽署的房產購買選擇權協議,買家可以選擇在伍年期限內完成購買,即從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 日。買家須支付 100,000 加元的首付,之後他們每月需支付 5,800 加元的利息。
房東聲稱,買方已取得該房產的占有權,但並未實際入住。因此,他對該房產已無控制權,不應承擔責任,正如BC住宅租賃部門 (RTB) 裁員所裁定的那樣。相反,應該由買方來支付這筆費用。-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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