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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7 | 來源: 經濟生活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期,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嚴志鵬教授提出的“10歲開始存養老錢最劃算”這壹建議引發廣泛討論。該提議圍繞養老規劃中的“時間杠杆”原理展開,強調復利效應在長期財富積累中的重要作用。
建議背後的邏輯
嚴教授通過壹組對比案例闡述觀點:假設年化收益率為8%,若從10歲開始每年存1萬元,連續存6年,到65歲時賬戶余額將達344萬元;若16歲開始每年存1萬元,連續存9年,最終余額為293萬元;而25歲開始每年存1萬元,連續存40年,最終僅280萬元。由此可見,開始儲蓄的時間越早,復利效應越顯著。
針對不同年齡段,建議也有所側重:20多歲人群可高比例配置股票、基金等權益類資產,通過年化收益積累財富;30多歲人群可采用“30元法則”——每天消費前先存30元,壹年可積累1萬元,以8%復利計算,30年後累計財富可達137.2萬元。
爭議與質疑
然而,這壹建議也引發諸多爭議:
實際可行性存疑:10歲兒童無獨立收入,儲蓄依賴父母,這可能給普通家庭帶來沉重經濟負擔。多數家庭需優先滿足教育、醫療等剛性支出,提前規劃養老難度較大。
收益假設脫離現實:8%的年化收益率假設看似過高。當前銀行理財、存款利率普遍低於3%,股票等權益類投資要實現8%年化收益需承擔高風險,且數拾年保持穩定收益難度極大。此外,長期通脹可能稀釋存款實際價值,高收益產品未必能跑贏物價上漲。
價值觀念沖突:要求兒童為養老儲蓄被質疑剝奪童年快樂、增加焦慮,也被認為是將社會養老壓力轉移給家庭和個人,忽視了政策與制度保障的缺失。
更務實的替代方案
針對這些問題,更具實操性的替代建議被提出:
青春期(10-20歲)應側重金融教育,如零花錢管理、儲蓄習慣培養,而非強制養老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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