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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8 | 来源: 新民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在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后,最先引发争议的,不仅是这起悲剧的偶然性,还有它背后的法律认定。
2025年7月6日深夜,江西南昌红谷滩区某高速施工现场附近,机器施工的轰鸣声不断。54岁的湖南娄底籍农民工游某某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趁着短暂的间隙,离开工地到附近的农田如厕。几分钟后,他倒在田间,再也没能回来。
这一晚,两个本地村民——屈某某与罗某某,驾车带着气枪在施工的工地附近“打猎”。由于在夜晚并没有良好的照明,他们误将游某某当作“猎物”,扣下扳机。并且由于工地机械运作的噪音太大,没有人听到枪声。
警方在经过现场调查后,在8月7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称:一颗来自气枪的金属弹丸,从死者的左眉射入,贯穿颅内,最终停在右后脑。事发现场的草丛中有大量血迹,现场没有搏斗痕迹,没有呼救声。
7月7日凌晨1点50分左右,游某某的工友报警称其失踪了。而警方很快在距工地约800米的田地里找到他的遗体。不到12小时后,两名涉事村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二人刑事拘留,案件随即移交检察机关。
在湖南娄底的老家,噩耗传来时,游某某的家人先是被告知“人是因为天气太热热死的”。然而,当家属赶到现场,看到现场草丛中明显的血迹与警方勘查的结果,才得知他本人是被气枪的金属弹丸击中脑部致死的。
游某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他这次外出务工,家里留下了年近80的老母亲、不会说普通话的妻子,以及三名成年子女。他常年在外务工,从工地到工地,一个人支撑着一家人的生活。“他不识字,也没什么技术活,但很能吃苦。”游某某的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就是出去干活挣钱,不会惹事,没想到人就这样走了。”
在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后,最先引发争议的,不仅是这起悲剧的偶然性,还有它背后的法律认定。游某某的家属坚持认为其是在工作期间出的事情,应属于工伤,事发时他正在施工现场工作间隙如厕,离开工地是出于工作场所卫生条件的限制。
然而,用工单位中交路桥某项目部却给出了不同的态度。当时与游某签署合同的并非中交路桥,而是江西当地另一家公司,务工时为游某购买的是团体保险。他们认为,这是一桩刑事案件,与施工方无关,不接受工亡认定。但是项目方提出,可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专题)25万元“人道主义赔偿”。-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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