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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5 | 來源: 法度Law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天說的這個案子,發生在甘肅慶陽下面的寧縣,壹個父親,發視頻質疑兒子學校校服質量問題,“尋釁滋事”,被拘了7天。行政訴訟贰審,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判令國家賠償3200多元。
案子發生在2023年,鄧建國發現兒子的校服質量有問題,多方溝通未果後,發了兩個視頻。
校服廠家——寧縣兆春服裝廠,向寧縣公安局報案,說鄧建國尋釁滋事,散布謠言,要求追究責任。
寧縣公安局認定,鄧建國“無相關證據情況下發布不實視頻,引起網友轉發,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行政拘留7天。
鄧建國申請行政復議,寧縣政府維持;
向慶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雖校服確有質量問題,但“維權應通過正當途徑,而非網絡發布不實信息”。
慶陽中院贰審認定:程序違法、事實證據不足、處罰不當。
這個案子,最讓人不理解的是,寧縣公安局、慶城縣法院對事實的認定,也就是說,校服質量到底有沒有問題?
公安局說,你說質量有問題但沒證據,要拘留;法院說,質量有問題,但你沒走正當途徑,應該拘你。
兆春服裝廠的校服質量到底有沒有問題?慶陽市質量計量檢驗檢測中心對涉事廠家生產的夏季校服抽樣檢測發現,棉含量不達標,不符合國家標准;
慶陽市市場監管局官網消息也顯示,在後續專項行動中,包括兆春服裝廠在內的校服供應商被查出多項問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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