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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7 | 来源: 联合早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国家卫健委8月15日发布了对董小姐事件新的查处结果,共五家机构19人被追责,包括董某莹姑姑班某娟、导师邱某兴、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某、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等受到不同程度处罚。但这些追责仍遭部分网民吐槽,认为处罚过轻。
董小姐(官方通报称董某莹)事件源于今年4月网络流传的一封举报信。发信者披露自己丈夫、中日友好医院医生肖某与轮岗医生董某莹有婚外情,网民随后扒出董某莹论文学术不端。董小姐事件一时成为热点,舆论普遍质疑董某莹的学历资格以及培训流程,要求官方严查。
国家卫健委5月15日发布通报称,在手术过程中擅自离开手术室的医生肖某被开除中共党籍、解除聘用关系、吊销医生执业证书,而协和医学院4+4体系培养出的医生董某莹则被查出伪造大学课程学分、剽窃博士论文,被撤销博士学位和医生执业资格。通报还说,官方将对本次事件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开展深入调查,对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调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三个月后,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长篇查处通报。主要内容有:董某莹的姑姑、北京科技大学副处长、教授班某娟利用职权伪造成绩单,而后又指使他人协助董某莹论文抄袭;董某莹的导师、院士邱某兴指定北京协和医院骨科吴某、吴某宏负责董某莹科研训练和论文指导;吴某宏作为论文指导老师同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违反了学校毕业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协和医院医生邴某兴安排董某莹违规参与手术;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干预规培计划;导师及答辩委员会严重违规;协和医学院教务处审核严重失职,等等。
在网民关注的问责方面,国家卫健委给予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某诫勉;给予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等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日友好医院党委给予胸外科主任梁某阳党内警告、记过处分;给予大外科护理单元副护士长兼胸外科护士长石某慧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北京协和医学院给予教务处处长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职处理;给予骨科主任仉某国诫勉;给予胸外科主治医生邴某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董某莹导师邱某兴批评教育,骨科吴某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骨科吴某宏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等等。
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给予班某娟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给予李某宽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职处理;给予马某渊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给予履行管理职责不力的时任教务处副处长宁某钧诫勉。
另外,国家卫健委党组责令中日友好医院党委、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北京协和医院党委,教育部党组责令北京科技大学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可以看出,受罚较重的是替侄女董某莹伪造成绩的北京科技大学副处长、教授班某娟,被撤职调岗、留党察看,时任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注册中心主任李某宽也被免职。其他大部分相关责任人主要受到诫勉、警告、降低岗位等级、记过等较轻的处罚。
这些处罚结果显然引起一些网民的不满,他们认为这种处罚属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比如,有网民认为,班某娟和李某宽帮助董某莹伪造成绩,已经涉嫌伪造公文而触犯了刑法。按照中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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