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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9-04 | News by: 法与情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陈林存款时42岁,现在62岁了,失踪的存款还未追回。受访者供图
湖南邵阳女子陈林在2005年和2006年将500万元存入邵阳农村商业银行。然而,2008年当她前往支取时,却被告知这笔钱已被银行划走,她手中握着的五张定期存单原件也当场被银行扣押。
震惊之余,陈林立即向警方报案。讽刺的是,作为受害者的她并未得到保护,反而遭遇连夜疲劳“审讯”,警方一再逼迫她放弃向银行追索的念头。自此,一场长达17年的维权之路由此拉开序幕。2024年湖南高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认为她向银行追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17年追索无果,500万元存款就这样凭空消失,无人承担责任,可谓冤无头、债无主。这起离奇事件的背后,暗藏着当地公检法与金融机构之间错综复杂、暧昧难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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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陈林与郭学群原系夫妻,二人于2005年协议离婚。在离婚前后的10月6日至13日期间,郭学群先后在邵阳市中心农村信用合作社大安街分社(后更名为“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中支行”,下称“邵阳农商行宝中支行”)为陈林账户存入三笔定期存款,每笔100万元,存期六个月、到期自动转存,年利率为2.07%。
邵阳农商银行宝中支行。刘虎 摄
郭学群选择在这家银行存款,与一名叫朱萍的职员密切相关。朱萍不仅是该银行的员工,同时还经营着“长盛轮胎超市”。郭学群当时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与她有往来。“她说自己在农商行有揽储任务,完成任务就不用上班,可以专心做生意。她还承诺给我一些好处费,大概是每100万每月几千元。算起来既划算,又能帮个忙,所以我才把钱存进去。”郭学群回忆道。
同年10月6日,朱萍向邵阳农商银行宝中支行递交了一份伪造的《抵押担保书》,文件上竟盖有陈林印章并署名。担保书内容写道:“我(陈林)于2005年10月6日在贵社存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存期半年,到期自动转存。自愿为邵阳市双清区长盛轮胎超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直至还清为止。特全权委托朱萍前来办理此业务。”
此后,2006年4月6日,陈林又通过郭学群追加两笔定期存款,每笔100万元,条件与此前相同。直到2007年7月26日,朱萍再度伪造出一份《承诺书》,明确写道:“本人(陈林)承诺上述承兑汇票500万元到期后,由贵社直接从陈林名下在贵社的存款500万元划转至双清区长盛轮胎超市账户,用于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随着长盛轮胎超市未能如期偿还,邵阳农商银行宝中支行径直将陈林名下500万元存款划扣。-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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