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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16 | 來源: 鄧聿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作者:鄧聿文?????2025年09月16日

美國的擁槍傳統根深蒂固,幾乎與這個國家的建國史密不可分。(美聯社)
美國保守派意見領袖、被認為是美國MAGA運動“青年團團長”的查理·柯克在猶他州大學演講時遭遇槍擊致死壹案,不僅再次引發了美國的黨派和左右之爭,也將美國的控槍問題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血腥的現場、無辜的死傷,以及事後引發的全國性爭論,幾乎在美國每壹次重大槍擊案後都會重復。盡管民意調查顯示多數人支援加強控槍措施,但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悲情過後,壹切重歸沉寂,控槍法案在國會夭折,社會陷入新壹輪等待下壹次悲劇的回圈。這就給人們提出壹個問題,在美國這個槍殺頻繁發生的國家,為什麼控槍竟如此之難?
要理解這壹點,首先須回到美國的歷史。美國的擁槍傳統根深蒂固,幾乎與這個國家的建國史密不可分。在殖民地時期,民兵組織依賴槍支對抗英國殖民統治,獨立戰爭的勝利讓槍械成為自由的象徵。此後,向西部開拓的移民同樣依賴槍支自衛和狩獵。由此形成的文化觀念是,槍不僅是工具,更是“自由人”的標志。美國早期思想家和政治家普遍認為,壹個武裝的公民群體是防止政府專制的保障。於是,憲法第贰修正案寫入了“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的條文。這段文字不僅是法律條款,更在長期政治文化中固化為意識形態,成為許多美國人認為的天賦不可剝奪的權利。
查理·柯克案發生後,不少右翼聲音第壹時間強調的不是哀悼或控槍,而是提醒社會不要因個別案件限制公民的根本自由,就是查理·柯克本人之前也表示,“每年出現壹些不幸的槍擊死亡”是值得付出的代價,因為這樣我們才能擁有《第贰修正案》,從而保護上帝賦予我們的其他權利。他把這看作壹筆明智的交易,正是此種歷史文化慣性的體現。
其次,從法律角度看,美國控槍的難題被制度化了。第贰修正案的解釋曾長期存在爭議,它究竟是保障各州民兵的權利,還是保護個人持槍的權利?直到2008年的Heller案,美國最高法院才明確裁定,第贰修正案保護的是個人擁槍權。兩年後的McDonald案進壹步確認,這項權利適用於各州,而不僅僅在聯邦層面。換句話說,個人持槍成為了憲法級別的基本權利。任何試圖推行嚴格控槍的立法,都必須通過合憲性檢驗,這在司法層面大大提高了門檻。
重要的還在於,美國是個判例法國家,司法制度強調“先例約束”,最高法院的判決壹旦確立,就會對下級法院和未來案件產生長期約束。這意味著即便公眾支持控槍,國會通過新法,也可能因為違憲被推翻。查理·柯克案發生後,民主黨議員提出要限制某類半自動武器,但反對者立即援引最高法院判例,稱這屬於“常見用途”的武器,受到第贰修正案保護。法律成為控槍推進的壹道鐵壁。
第叁個障礙來自政治現實。美國是典型的兩黨制國家,而控槍問題幾乎成為民主黨與共和黨的分水嶺。民主黨在城市地區選民支援下,普遍傾向推動更嚴格的背景調查、限制突擊步槍和大容量彈匣;共和黨則依靠鄉村和保守州的支持,堅決維護擁槍權。兩黨的分歧幾乎難以調和,而國會的高度極化使任何壹項需要跨黨派合作的控槍法案都難以過關。即便偶爾出現“跨黨派”法案,如2022年拜登簽署的《兩黨更安全社區法》,其內容也只是壹些邊緣性調整,例如增加年輕購槍者的背景審查、資助心理健康服務,而遠遠沒有觸及槍支市場的核心。
此外,美國的聯邦制進壹步加大了分歧。各州有權制定自己的槍支法規,結果就是全國版圖上呈現出南北、東西的巨大差異。紐約、加州等“藍州”采取嚴格管制,而德州、佛州等“紅州”則允許公開攜槍甚至取消許可證要求。查理·柯克案發生在壹個槍支法寬松的州,州政府反而以“更多好人持槍才能防止壞人犯罪”為由,拒絕任何限制措施。由此,控槍問題不僅是聯邦與州之間的沖突,也是州與州之間的撕裂。-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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