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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03 | 來源: 慕容律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現實對新人很殘酷:他們很多時候做得最多,卻最不被看見。《繁花》的古贰,不過是把這種日常,暴露在聚光燈下而已。

最常聽到的理由是:“新人就該吃虧。” “機會比錢重要。”
這種邏輯,不只存在於影視圈,我所在的法律行業也壹樣:
幹最累的活是新人,熬最晚的夜是新人,但署名、功勞、資源,往往被資深的人拿走。
因為他們有人脈,有平台,有話語權。
而當這種不對等擴大到極限時,新人自然會反抗。
古贰的事件就是壹個典型樣本。
古贰的主張:深度參與,卻沒有署名
按照古贰自己的說法,他深度參與了《繁花》劇本創作,卻沒拿到編劇署名。他為此拿出了兩類關鍵證據:
1. 多段編劇會議錄音
錄音顯示:
1)王家衛親口說“駿年拯救了我們”
2)指示古贰先搭故事框架,再由秦雯(繁花全劇劇本創作)潤色感情戲
3)秦雯對“寶延風波”等金融史料不熟,由古贰逐壹解釋
4)王家衛批評劇本“只有愛來愛去”,要求古贰補結構和事件邏輯
5)多條情節線——阿寶金融線、李李復仇線、汪小姐創業線——都有他參與設計的痕跡
這些錄音說明他不是打雜,而是做“結構型編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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