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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13 | 来源: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湖北汉江中院日前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披露了湖北省原副省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曹广晶贪腐案部分细节。
该判决书显示,2010年上半年,时任中国长江某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的曹某晶,在饭局上认识了乒乓球世界冠军滕某,因滕某曾系世界冠军,经常陪名人打球,在北京人脉资源丰富,曹某晶希望通过滕某拓展自己人脉资源,便经常与滕某吃饭、聚会,二人交往密切。
2012年至2018年期间,滕某作为曹某晶关系密切的人,受某某公司相关人员的请托,通过曹某晶的职务行为,为某某公司中标某某集团向家坝水电站灌区工程北总干渠首部取水隧洞工程(简称向家坝工程)和乌东德水电站系列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陈某光、郭某北收受某某公司好处费共计11557.6545万元,其中6757.6545万元既遂,4800万元未遂。
2024年9月13日,天门市法院一审判决滕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滕某提起上诉。汉江法院二审后,维持了一审法院对滕某的一审判决。
澎湃新闻比对相关信息获悉,上述曹某晶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简称三峡集团)原董事长、湖北省原副省长曹广晶,曹广晶于2022年2月落马。当年9月,曹广晶被“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曹广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此外,通报称其“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5月24日,曹广晶因受贿、泄露内幕信息,被徐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在中国乒乓球协会官网公布的世界冠军榜中,仅一人姓滕,即第八届世界杯男单冠军滕义,滕义还是1987年第39届世乒赛男团冠军成员。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11月4日公布的汉江中院判决书显示,滕某,男,1962年4月20日出生于北京。2022年7月1日因涉嫌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12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月3日被逮捕。
天门法院于2024年9月13日对滕某、陈某光、郭某北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认定,2010年上半年,滕某与时任中国长江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某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曹某晶在饭局上认识。因滕某曾系世界乒乓球冠军,经常陪名人打球,在北京人脉资源丰富,曹某晶希望通过滕某拓展自己人脉资源,便经常与滕某吃饭、聚会,二人交往密切。
2012年至2018年期间,滕某作为曹某晶关系密切的人,受中国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相关人员的请托,通过曹某晶的职务行为,为某某公司中标某某集团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和乌东德水电站的系列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陈某光、郭某北收受某某公司好处费共计11557.6545万元,其中6757.6545万元既遂,4800万元未遂。
其中,2012年上半年,时任某某公司副总经理兼向家坝施工局局长李某建得知某某集团向家坝工程对外招标,为顺利中标,李某建建议某某公司总经理周某华找关系争取中标,周某华请时任中国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学帮忙,杨某学知道滕某与曹某晶关系密切,便请滕某出面帮忙。滕某同意并给曹某晶打了招呼,曹某晶答应帮忙。通过曹某晶的帮助,某某公司顺利中标,周某华承诺给予滕某等人好处费。
随后,陈某光在滕某的安排下,多次与周某华、李某建及时任某某公司总经济师刘某云对接、商谈收取好处费事宜。经多次商议并请示滕某同意后,陈某光安排其妻弟张某孝借用福建省某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名义,通过与某某公司向家坝施工局签订虚假劳务分包合同的形式,收取某某公司好处费共计3057.6545万元,某甲公司扣除管理费76.44141万元及上缴的税金62.07039万元后,张某孝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27日向陈某光转账共计2919.1427万元。上述资金到账后,陈某光按滕某的安排与滕某用于各类支出。-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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