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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19 | 來源: 加西網 | 有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駕車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在大溫冬季陰雨連綿、白晝昏暗的季節,車輛燈光的重要性再次浮上台面。
隨著法規更新,加拿大對新車的日間行車燈(DRL)和尾燈配置已有新要求,然而仍有許多駕駛者在不自覺中“開著暗車”上路。

(BC交通部門)
自2021年起,新車必須符合叁項燈光安全要求之壹
根據加拿大交通部規定,自2021年起所有新車必須具備以下叁者之壹:- 日行燈開啟時,尾燈也自動亮起;
- 車輛具備自動頭燈系統,可在天色變暗時自動開啟頭燈、尾燈與側標燈;
- 當光線不足時,車輛儀表板保持不亮,以提醒駕駛者手動開燈。
根據《省報》的報道,皇家騎警(RCMP)公路巡邏隊警官邁克爾·麥克勞克林(Michael McLaughlin)表示,大多數車廠選擇第贰項配置,即自動感光頭燈系統。仍有司機夜間無尾燈上路:原因多為未啟用自動燈光模式
盡管配備自動燈光功能,但壹些司機並未開啟或正確使用自動模式,導致夜間只亮著日行燈、尾燈卻未亮起,造成嚴重安全隱患。
而2021年前生產的車輛,日行燈極可能不包含尾燈照明。
麥克勞克林指出,確認是否正確開啟燈光並不容易:- 每個品牌的燈光設定位置不同,有些在儀表板、壹些在方向盤杆上;
- 圖標各不相同,容易造成誤解;
- 儀表上的綠色“頭燈”指示燈通常只在全燈光模式下才亮起。
他建議最可靠的檢查方式是:
“停車,下車查看車輛外部燈光是否與駕駛位設定壹致——這也是確保燈光正常運作的例行檢查”。
違規罰款:未開燈或燈光損壞最高可罰109加元- 夜間忘記開車頭燈或尾燈、或燈光損壞:罰款81加元
- 車輛燈光不符合《BC省機動車法》要求:罰款109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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