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11-28 | 来源: 新消费财研观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文|新消费财研社
一笔十几年前的棕榈油仓储业务,一纸突如其来的刑事判决,让千亿粮油巨头金龙鱼(300999.SZ)陷入前所未有的风波。
11月25日,金龙鱼收跌0.46%,这已是公司股价连续下跌的第4天,4天区间累计跌幅达8.4%,市值蒸发超百亿。更为严重的是,全球知名指数公司MSCI宣布将金龙鱼从MSCI中国指数中剔除,该调整已于11月24日收盘后正式生效。这一决定可能影响被动资金的配置,进一步加剧股价压力。
这场震荡与近日的一份重磅公告息息相关,金龙鱼下属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益海”)因合同诈骗罪(从犯)被一审判决罚金100万元,并需与主犯方共同向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华文”)退赔18.81亿元经济损失。
对于这一判决,金龙鱼表现出强硬态度,不仅当即提出上诉,更在11月21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由董事长郭孔丰带队集体“喊冤”。这场横跨十余年、牵涉三方主体的商业纠纷,随着一审判决的落地,已从单纯的法律案件升级为关乎国有资产保护、民营企业合规边界与资本市场信心的公共事件。
三方协议下的棕榈油贸易
如何引发超18亿赔偿?
时间回溯至2008年,棕榈油贸易的黄金周期催生了一场看似常规的三方合作。彼时,安徽华文作为国有贸易企业,接受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云南惠嘉”)委托,代理其进口棕榈油;金龙鱼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则以专业仓储方身份入局,负责这批棕榈油的中转存储,三方签订《中转协议书》确立合作关系。
根据金龙鱼2024年1月披露的《刑事起诉书》公告,公诉机关指控的核心事实是:云南惠嘉实际控制人张利华通过行贿安徽华文时任董事长王民、财务总监王小虎等高管,将原“先款后货”的安全交易模式,变更为风险极高的“先货后款”。随后张利华通过超额度提货、伪造《对账函》等方式,将储存在广州益海的棕榈油私自售卖,却通过虚假财务数据掩盖事实,最终导致安徽华文巨额损失。
起诉书显示,2008至2014年间,云南惠嘉累计造成安徽华文直接损失32.3亿元、间接损失20.15亿元,其中与广州益海“配合行为”相关的损失达18.81亿元。
检察机关据此认定,广州益海及原总经理柳德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2025年11月19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这一指控,柳德刚因多项罪名获刑19年,广州益海则面临巨额退赔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惠嘉曾是国内棕榈油进口领域的头部企业,2014年进口量达100万吨,占全国市场份额20%。但其资金链在2014年后断裂,相关资产已被法院多次拍卖,这意味着18.81亿元退赔责任极有可能主要由广州益海承担,而金龙鱼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仅为27.49亿元。
子公司被判共犯罚没18亿
金龙鱼六大理由坚称“被蒙骗”
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异常漫长且激烈。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案件经历了两次庭审,时间跨度大,单次庭审持续时间长,双方律师论辩激烈,仅围绕审计报告这一关键证据,庭审就从白天一直持续到深夜11点32分。
审计报告成为双方攻防的核心焦点,因为它是认定广州益海是否存在低价购买涉案棕榈油的重要依据。在7月3日的庭审中,双方就审计报告签字人员资格、是否执行了独立审计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