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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29 | 來源: ETtoday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宋才女李清照自幼家學淵源,聲名遠播。她早年生活優渥,與丈夫趙明誠共同搜羅、整理書畫與金石文物。然而趙明誠去世後不久,金兵南下,李清照只能攜帶珍貴文物肆處逃難。就在她艱難度日之際,再嫁的丈夫張汝舟卻意圖侵占她所珍藏的金石古物,甚至動輒施以拳腳,使她備受折磨。
據《央視新聞》報道,南宋初年(約1132年)喪夫後的李清照顛沛流離,張汝舟以殷勤姿態博取信任後與她成婚。然而婚後,他多次企圖搶奪她與趙明誠共同收藏的金石文物,包括柳公權《神策軍碑帖》等稀世珍品。遭拒後,張汝舟頻頻施暴,甚至造成李清照重傷。依宋代律法,“妻告夫,雖實亦徒贰年”,換言之,就算控訴內容屬實,妻子也會獲罪受刑。
李清照深知直接控訴無法脫身,遂轉而調查張汝舟的背景,最終發現他涉嫌“妄增舉數”,也就是虛報科舉應試次數、欺君罔上的重罪。她毅然收集證據向官府舉發,讓案件以刑事犯罪處理,既避開“妻告夫”的法律禁忌,也成功讓張汝舟伏法。
為脫離這段僅維持109天的婚姻,李清照甘願承擔“連坐”風險而入獄;最終張汝舟遭革職、流放柳州,而她在翰林學士綦崇禮等人的營救下僅服刑9日便獲釋。此事成為古代女性以法律途徑脫離暴力婚姻的罕見先例。
宋代雖規定丈夫若“犯罪流放”“叁年不歸”等情況,妻子得以申請離婚,但家暴並非法條所列的合法離異理由。李清照巧以“夫家犯罪”為突破口,將個人婚姻的壓迫化為對國家制度的舉報,展現過人的智慧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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