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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6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最高法院恢復溫哥華租戶被錯誤驅逐賠償案 82,000 加元判決

BC省最高法院近日裁定,恢復對壹名租戶的 82,380 加元賠償,該租戶此前因被錯誤驅逐而向房東提起訴訟。該租戶 Neal McLennan 曾租住位於溫哥華高檔社區 Shaughnessy 的壹棟約 8,000 平方英尺的住宅。
根據CTV的報道,2022 年 9 月,華裔姓氏的房東以自己或近親將入住為由,向 McLennan 發出驅逐通知。McLennan 於 2023 年 1 月搬出,但認為房東並未真正履行入住承諾,因此於 2023 年 8 月向BC省住宅租賃分支機構(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提起申訴。RTB 仲裁員判決 McLennan 勝訴,賠償 12 個月租金(每月 6,865 加元)共 82,380 加元,並退還 100 加元申訴費用。
然而,今年早些時候,BC省高等法院應房東要求的司法復審推翻了 RTB 判決,理由是仲裁程序對房東不公平。McLennan 隨後上訴,要求BC省上訴法院推翻低等法院裁定,並恢復原 RTB 判決。
周伍,叁位法官組成的上訴庭壹致裁定支持租客McLennan,恢復 RTB 的原判決。房產與租賃情況
該房產位於溫哥華 Cartier 街,占地約壹英畝,主屋約 8,000 平方英尺,另有獨立馬車房。McLennan 自 2016 年 10 月起租住主屋,租金最初為每月 6,000 加元,至 2023 年搬出時漲至 6,685 加元。
根據BC省《住宅租賃法》,房東如有自己或近親入住的意圖,可無需原因驅逐租戶,但需誠意行事,並在合理時間內入住至少半年(當時法規要求為半年,2024 年起為至少壹年)。若房東被認定缺乏誠信,可取消驅逐通知,或支付租戶 12 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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