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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9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韓國 | 字體: 小 中 大
商務部今日發布公告,公布對原產於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復審調查。
2020年12月18日,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60號公告,決定自2020年12月2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美國公司214.9%—222.0%,韓國公司12.5%—24.5%,歐盟公司14.7%—31.7%,實施期限為5年。
根據商務部2021年第3號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後,之前已對歐盟實施的貿易救濟措施繼續適用於歐盟和英國,實施期限不變;該日期後對歐盟新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及復審案件,不再將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處理。
2025年10月17日,商務部收到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上海中石化叁井彈性體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叁元乙丙橡膠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申請書。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並維持該反傾銷措施。申請人未對原產於英國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根據《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商務部對申請人資格、被調查產品和中國同類產品有關情況、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間被調查產品進口情況、傾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及相關證據等進行了審查。現有證據表明,申請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拾壹條、第拾叁條和第拾柒條關於產業及產業代表性的規定,有資格代表中國叁元乙丙橡膠產業提出申請。調查機關認為,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復審立案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肆拾八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5年12月2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繼續按照商務部2020年第60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自2025年12月20日起,對原產於英國的進口叁元乙丙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到期終止。
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
美國公司
1.陶氏化學公司 222.0%
(The Dow Chemical Company)
2. 埃克森美孚公司 214.9%
(Exxon Mobil Corporation)
3. 阿朗新科美國有限公司 219.8%
(ARLANXEO USA LLC)
4. 美國獅子彈性體有限公司 219.8%
(Lion Copolymer Geismar,LLC)
5. 其他美國公司 222.0%
韓國公司
1.錦湖POLYCHEM株式會社 12.5%
(KUMHO POLYCHEM Co.,Ltd.)
2.樂天瑋薩黎司彈性體有限公司 21.1%
(Lotte Versalis Elastomers Co.,Ltd.)
3.其他韓國公司 24.5%
歐盟公司
1. 阿朗新科荷蘭有限公司 18.1%
(ARLANXEO Netherlands B.V.)
2. 埃克森美孚化工法國公司 14.7%
(ExxonMobil Chemical France (ExxonMobil Chemical France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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