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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23 | 來源: 大河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2月23日,男子除夕夜殺害7個月侄女壹案宣判。
23日下午,被害人家屬冷先生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法官向他們宣讀了判決結果:被告人冷某敏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柒年,並處罰金贰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贰萬元。
對於該判決結果,冷先生表示:“他罪大惡極,死有余辜。”
大河報此前報道,今年8月6日,該案壹審在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冷某敏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案件發生後,冷某敏先後做了兩次精神鑒定。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冷某敏首次鑒定為“重度抑郁症發作,不伴有精神病症狀”,第贰次鑒定為“惡劣心境”;兩次鑒定結果均指出冷某敏處於發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冷先生提供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冷某敏因工作、生活受挫,長期情緒低落、焦慮,萌生自殺念頭。2025年1月29日0時許,年夜飯後,冷某敏趁房間只有父母和侄女時,從隨身攜帶的小包中拿出刀具伺機對侄女冷某霏行凶,因侄女掙扎哭鬧,被母親賀某蘭發現。冷某敏劃傷賀某蘭雙手,將賀某蘭推出房外並反鎖房門。隨後,賀某蘭下樓向保安求助並報警。其間,冷某敏對侄女行凶後,反鎖大門,又將醒來查看情況的父親冷某建用刀具挾持到陽台。1時42分,出警人員成功破門進入房內,經多方勸說,冷某敏仍然不放棄犯罪且情緒愈加激動。3時許,警方趁機控制冷某敏,並解救冷某建。120急救醫生現場確認冷某霏已無生命體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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