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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18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1月17日,有短劇演員吐槽某劇組夜裡拍雨戲,壹直讓孩子淋灑水車噴出的“瓢潑大雨”。為保證成人演員面部無雨的近景鏡頭,傘具被抬高,導致嬰兒完全暴露於冷雨中。
該短劇演員稱,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拍攝時把孩子換成“假孩子”道具,但劇組為節約時間就沒有換。該演員表示嬰兒母親在現場“臉色難看,但又不敢說什麼”。
據媒體報道,該場戲嬰兒的片酬僅800元,部分家長因經濟壓力接受此類拍攝。(據1月18日瀟湘晨報)

寒夜裡的露天片場,大雨傾瀉而下,尚在襁褓中的嬰兒毫無遮擋地被冷水潑灑,哭得撕心裂肺,這壹幕何其冷漠,何其麻木。
這場雨並非不可控的自然氣象,而是人為控制的,在拍的也並非容不得壹絲耽擱的史詩巨制,只是壹部追求快產快銷的普通短劇。那究竟有什麼理由不換道具,就讓壹個那麼小的孩子,冒著極大的健康風險,被冰冷的水柱淋得透濕?在場的成年人看到此情此景,內心難道就沒有壹點憐惜和羞愧嗎?
據該演員透露,劇組之所以做出這樣“沒良心”的事,就是為了“趕工”,說到底不過是“資本逐利”的借口。長期以來,部分短劇劇組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瘋狂壓縮成本、搶占流量,創作規律被拋諸腦後,勞動法規淪為空文,連軸轉拍攝、熬夜趕工成了行業常態,暴曬、吊威亞等高危場景也常缺乏防護措施。業內對這些亂象的吐槽從未停歇,但沒想到,當資本裹挾著短劇行業“7天拍100集”狂飆突進時,連根本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嬰兒,都成了可以被壓榨的“成本”之壹。
為了“節約時間”就讓活生生的嬰兒長時間淋雨,背後的邏輯冰冷徹骨: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在效率和利益面前輕如鴻毛。這樣毫無人文關懷、漠視生命尊嚴,靠苛待和傷害嬰孩博取鏡頭的短劇,究竟能傳遞什麼樣的價值?到底有什麼人會想看?哪怕劇組沒底線地趕工拍完,最終只會被市場和觀眾所唾棄。
這種令人心寒的冷漠,早已突破職業道德邊界,涉嫌違反多項法律法規。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參與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演出活動,拍攝單位需保障其休息、健康等權益。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司最新發布的《兒童類微短劇管理提示》明確要求,必須保障兒童演員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戲份。劇組讓嬰兒在惡劣條件下拍攝,顯然是逾越了法律紅線,應該依法受到處罰,同時涉及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若對兒童健康造成損害,需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為了僅800元片酬便讓孩子受苦的家長,其監護職責同樣應受到拷問。因經濟壓力而讓孩子承擔超出其年齡與理解能力的辛苦乃至風險,是否盡到了法律要求的監護責任?是否涉及“利用未成年人牟利?”法律對未成年人的守護容不得模糊和讓步,劇組和家長均需為自身行為付出代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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