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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25 | 來源: RFI 華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46名學術人員作弊套取科研資金被罰 https://t.co/140gak40CU pic.twitter.com/lQIxTV9ln7—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January 25, 2026
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1月23日發布報告,公布2026年首批科研不端行為和項目資金違規案件,宣布46名學術人員被處罰。
該報告列出的案子多發生在高校,研究院,醫院。不過,涉事單位的名稱被略去,僅以北京某高校,上海某醫院,浙江某高校,甘肅某研究院稱之,但披露了當時人的姓和名。
簡言之,弊案大概分為3類:
1.申請基金項目:向第叁方購買申請書,抄襲剽竊他人的申請書,重復申請、擅將他人列為參與人、冒名申請、提供虛假倫理審批件,向潛在評審專家打探、請托,幹擾調查。
2.論文:抄襲剽竊,買賣數據,偽造篡改數據,擅用他人署名、擅標他人基金項目,委托第叁方投稿、論文圖片抄襲、偽造篡改...
3 套取資金:以回收勞務費等方式套取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或列支應由個人承擔的差旅費、以回收勞務費等方式套取科學基金項目資金。
弊案地域廣泛:北京,浙江,山東,山西,陝西,甘肅,上海,雲南,廣東,安徽,江蘇,江西,肆川,天津,遼寧,湖南,黑龍江...
處罰:壹般為撤銷相關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3-5年,給予通報批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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