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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6-01-25 | News by: 李宇琛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你没看错标题,我也没写错。
这不是什么网络段子,也不是哪个法外狂徒的酒后胡言。
这出自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之手,一本正经地告诉全中国人的一个“新道理”。
2026年1月22日,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女硕士被“收留”13年生育孩子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在拆解这其中的荒唐、剖析这背后的无耻之前,我们不妨先还原一下事件经过。
一个听起来特别符合某种乡土伦理、甚至带着一丝感动中国候选人气息的故事。
地点在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
有记者后来去了,说那地方:
四周都是连绵不绝的大山,距离县城约40公里。
村中的道路上很少看到村民的身影。
这地方,是天然的监狱,也是犯罪的“世外桃源”。
故事的男主角,叫张某。
他自己跟记者说,没结婚,主要是因为家里穷。
旁人描述得更具体:
瘸腿,单眼失明。
这样一个自身就生活困难的男人,在2011年的某一天,捡到了故事的女主角,卜小花。
一个疯女人。
不,更准确地说,是:
一个精神分裂、刚刚从家里走失的、拥有工学硕士学位的女人。
张某说:
他收留了她。
这收留的日子,一过就是十三年。
十三年里,卜小花再也没能走出那片大山。
但她给张某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张某说,他们没领结婚证,因为卜小花没有户口。
但是:
我们办过酒席。
他还说,他没有拘禁她,她“想在家在家,想出门出门”。
他还说,他没有打过她。
他还说,当年见到她时,就“帮她寻过家”。
你看,一个多么符合底层叙事的“好人好事”。
一个残疾的光棍汉,发善心收留了一个可怜的疯女人:
给了她一个家,让她有了两个孩子,延续了香火。
这故事粗粝、原始,甚至带着点丛林法则的残酷温情。
如果不是后来志愿者介入,它差一点,就真的成了一个好人有好报的民间传奇。
这个故事,连同它所有的粗陋、疑点和无法自圆其说的漏洞,最终飘飘悠悠地落到了山西和顺县检察院的案头上。
然后,法律说话了。
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审查、研究、判断,代表国家法治尊严的和顺县检察官,为这个故事写下了一个官方结局。
他们出具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这份文书的核心逻辑,字字千金,值得我们全文背诵:
【众多媒体报道的不起诉决定书内容】
检方认为,张某军与卜某某发生性关系并育有子女,主观上是为了和卜某某组建家庭共同生活。
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见面两三个月,双方逐渐熟悉之后,此后张某军一直照顾卜某某日常起居,熟悉了解卜某某的生活习惯及喜恶,双方处于稳定的同居生活状态,与强奸犯罪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张某上述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因此不认为是犯罪。
此刻的你,是不是感觉每一个汉字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却构成了一种你从未见过的东方魔幻主义。-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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