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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5 | 來源: NOWnews今日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台灣洪姓女子赴澳洲打工度假,竟因租屋糾紛縱火甚至開車撞人,騷擾行徑長達數月,甚至還上網帶風向,澳洲維多利亞州郡法院(County Court of Victoria)4日宣判,洪采薇遭判處6年2個月徒刑,洪采薇當庭情緒崩潰,在法庭上打滾、頭撞欄杆,導致法院不得不暫時休庭,以讓她平復心情。

洪女縱火全被錄下成為證據。每日郵報
台灣女子洪采薇(Tsai-Wei Hung)去澳洲打工度假時,因租屋糾紛與房東和房客起沖突,之後洪女做出壹連串脫序行為,包括恐嚇、勒索、縱火燒車燒屋等等,被澳洲媒體稱為“惡夢室友”,洪采薇2024年6月被捕,案件審理至今,澳洲維多利亞州郡法院(County Court of Victoria)4日宣判,洪采薇遭判處6年2個月徒刑,洪采薇當庭情緒崩潰,在法庭上打滾、頭撞欄杆,導致法院不得不暫時休庭,以讓她平復心情。
根據澳洲媒體報導,洪采薇因4項縱火罪、敲詐勒索罪和危害他人安全罪等罪嫌,被法院判處6年2個月徒刑,扣除2024年6月被捕後羈押至今的1年7個月,洪采薇還得再坐4年牢才有資格獲得假釋。
法官格溫(Carolene Gwynn)在宣判時表示,洪采薇的犯罪行為“非同尋常、極端失控”且可以說高度危險,對於與其發生糾紛的房東和房客,洪采薇的敵意“不僅持續存在,憤怒更是不斷醞釀、累積”,進而展開了“令人恐懼的報復行動”,影響了多名受害者。
洪采薇因與室友不睦,被房東要求搬出房屋,結果洪采薇竟然實施壹系列報復行為,像是向車庫扔雞蛋、開車高速沖向人後再故意急煞、開車沖撞車庫,以及最離譜的,縱火燒屋燒車,還向房東勒索3萬美元,否則就恐嚇會讓其他房客“遭遇不幸”。
洪采薇縱火燒房東家時,當時正值深夜,屋內有柒人包括兩名兒童和壹名老婦,洪采薇在點火時大喊“去死吧”,好在火勢及時撲滅未釀成死傷,但法官指出,只是因為幸運,洪采薇潑灑的助燃劑沒有發揮出效果,無人傷亡不能改變洪采薇惡行重大的事實。-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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