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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29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憧憬中的婚禮,竟是壹場精心編織的騙局。被害人華某某先後支付17萬余元“彩禮”“禮金”,卻不知未婚妻早已為人妻,“准岳母”正用他的血汗錢償還外債。
近日,由鹹寧市通山縣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起公訴的壹起騙婚詐騙案宣判。被告人朱某某、徐某某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叁年六個月和壹年拾個月。
“2024年7月,被告人朱某某因對外負債,竟動起利用女兒騙婚還債的歪念。”3月29日,承辦檢察官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朱某某的女兒徐某某年近40歲,女婿在外地打工。明知女兒仍處於婚姻存續期間的情況下,朱某某通過他人介紹,隱瞞徐某某已婚事實,謊稱其丈夫已去世,安排徐某某與被害人華某某相識並“訂婚”。此後半年多時間裡,朱某某授意徐某某,以結婚需購買金飾、親戚改口打禮、家人生病、兒子損壞他人財物需賠償等為由,多次向華某某及其父親索要錢款,累計騙取人民幣(专题)17萬余元。所獲錢款均被朱某某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及贰人日常開銷。
2025年1月,被害人華某某多次催促結婚未果,察覺被騙後要求退款,朱某某、徐某某不僅搪塞拖延,還將對方聯系方式拉黑。華某某父子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該案不僅是普通的婚戀糾紛,更是典型的利用婚姻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經細致審查,該院依法認定贰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編造虛假理由,騙取他人財物17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5年11月24日,當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在婚戀交往中,要提高警惕,增強法律意識。壹方面要擦亮眼睛,對對方提出的各種“急用錢”“打禮”“賠償”等理由保持理性判斷,避免因輕信而蒙受損失;另壹方面,更要遵紀守法,切勿因壹時貪念或經濟壓力,走上騙婚詐騙的違法犯罪道路。法律的紅線不容觸碰,任何以欺騙手段獲取財物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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