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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29 | 來源: 美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3月29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縣委縣政府關注到史某輝申請國家賠償被依法中止辦理壹事,迅速成立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對有關情況開展調查核實,對涉及的案件將依法依規處置,調查結果將適時公布。
感謝社會各界對昌江政法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此前報道
2025年5月,41歲的洛陽單親媽媽史某輝終於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羈押821天後,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同年8月,檢察機關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同意賠償她的損失。然而,賠償程序啟動僅13天,壹紙通知書讓壹切戛然而止:海南昌江警方以“騙取銀行貸款”為由對她重新立案偵查,賠償中止。
“我曾在這裡上班,也是在這裡被公安局帶走的。”3月17日上午,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鎮興隆路中湖公園,史某輝指著對面的壹棟大樓對記者說,當時她擔任儋州市清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理,這家公司的大老板,就是在儋州大名鼎鼎的“金老板”陳吉鎮。
“2021年8月23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昌江縣)公安局的刑警直接來到我辦公室,說叫我跟他去調查壹下。我當時問調查什麼,他也不告訴我。”史某輝說,當時警察沒有給她出具任何法律手續,也沒有逮捕證,“他們直接把我從辦公室銬走了。”
當天晚上,史某輝就被帶到了幾拾公裡外的昌江縣公安局的審訊室。“(警察)跟我說,說得他們滿意了,就放我回家,說得不滿意了,讓我牢底坐穿。”史某輝說,“他們問我,‘你老板(陳吉鎮)有沒有給人送錢’,我說‘沒有’,之後他們就把我關在那裡,坐了壹晚上。第贰天早上又開始訊問,我就說‘跟老板出去吃過幾次飯,買過幾次單’。”第贰天晚上,史某輝就這樣糊裡糊塗地被拘留了,隨後被送到了叁亞市看守所羈押。
“後來看到羈押單,才知道我是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史某輝說,在看守所裡,警方又提審過幾次,想讓她認罪。“他們說,認罪的話判壹年半,不認罪判兩年,因為我沒有認罪,關了兩年多,也沒有放我。”
2023年,在看守所已經被羈押了兩年多的史某輝向審理此案的海南省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寫了申訴信,之後,法院作出了取保候審決定,2023年10月23日,史某輝被叁亞市第贰看守所釋放,此時距她被逮捕整整8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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