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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31 | 來源: 大洛杉磯L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周叁(4月1日),壹場可能重新定義“誰是美國人”的歷史性案件,將在最高法院開庭辯論——關於“出生公民權”的案件。
這是最高法院在127年來首次介入“出生公民權”的審理。上壹次還是在1898年,由華人黃金德起訴美國政府並獲勝,最終確定了“出生公民權”,如今,最高法院或將重新定義憲法第14修正案。
美國出生公民權是由憲法第14修正案確認的,當時美國內戰剛結束,奴隸得到解放,為了確保奴隸及其子女能夠獲得公民權,美國國會通過了憲法第14修正案,並得到絕大多數州的同意。
第14修正案第壹款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司法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及所居住州的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這其中,包含了兩個定語:1、在美國出生或歸化;2、受其司法管轄。並且中間的是“and”而不是“or”,這意味著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才能成為美國人。
爭議
“受其司法管轄”到底如何定義?
然而長期以來,落實憲法第14修正案時,壹直聚焦於“出生在美國”,對於另壹個重要的因素——“受其司法管轄”,則從未被提及。
包括黃金德案中,雖然黃金德勝訴,但最高法院只是在判決書中寫道:“黃金德在舊金山出生,其父母已經在美國定居,在舊金山有永久住所……”,沒有解釋清楚“受其司法管轄”到底如何界定!
因此,最高法院此次審理,將重點放在“受其司法管轄”(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的認定上。
川普第贰次入主白宮後首日就簽署行政令,廢除“出生公民權”,並表示,“受其司法管轄”強調父母必須在美國擁有永久住所(domicile)或“合法定居”,子女才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臨時訪客或者非法移民應該被排除。
白宮發言人阿比蓋爾·傑克遜(Abigail Jackson)在聲明中表示:“最高法院有機會重新審視第14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並將美國公民身份的含義恢復到其最初的公共含義。此案將對所有美國人的安全產生巨大影響。”
意外收獲
聯邦地區法院被限制權力
毫無疑問,川普的行政命令在多個州被告上法庭,包括華盛頓州等州提起的挑戰以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代表個人提起的集體訴訟Barbara v. Trump。
而多個民主黨州的聯邦地區法院接連發布全國性的禁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壹連串的全國性禁令,卻讓地區法官從此喪失壹項“特權”。
2025年6月,最高法院宣布壹項判決,裁定“單壹地區法官無權對全國生效的行政命令頒布普遍性禁令”,從而剝奪了地區法官宣布全國性禁令的權力。
大法官艾米·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罕見與另壹名大法官凱坦吉·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公開翻臉。傑克遜在意見中稱“法院的職責是命令所有人(包括政府)遵守法律。”而巴雷特則斥責道:“傑克遜過於強調司法可以不受限地約束行政,卻忽視了司法自身權力的邊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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