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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4 | 來源: 鏡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清明節回鄉嚇壞! 兄妹祭祖驚見“母親墳墓消失” 原地竟變陌生人新墳。 清明時節本是慎終追遠的日子,但在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卻發生了壹起令家屬崩潰的離奇案件。 壹對曾姓兄妹日前趁著清明連假返鄉上山掃墓,不料抵達現場時,發現原本安置母親遺骨的墳墓竟然整座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壹座裝潢精美的陌生人墳墓。 兄妹倆焦急報警並求助村委會,追查後才驚覺,母親的墳墓竟被鄰近的張姓村民私自挖掘並遷移,目的竟是為了擴大自家祖先墳墓的地盤。
私自遷移他人墳墓犯法嗎?
這起引發熱議的侵權糾紛近日由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審結。 根據判決書指出,曾姓兄妹報警後確認,占據母親墳墓原址的是同村張姓男子的先人墳。 張男在面對調查時坦承不諱,表示自家的墳墓原本就與曾家母親的墳墓相鄰,日前在修繕自家墓地時,因為“看旁邊雜草叢生”,詢問其他村民也沒人認得,便主觀判定該處是“無主之墓”。
張男隨後擅自將曾家母親的遺骨移走,並在原地砌磚圍護,擴張自家墓地的范圍。 面對曾姓兄妹要求遷回的要求,張男更以墓地已經施工完成為由強硬拒絕。 曾姓兄妹不甘母親受辱,憤而告上法院,要求張男負擔毀壞墓地、重新安置及精神損失等費用。
法院怎麼判?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墳墓是後輩追思長輩的重要載體,受法律保護。 張男在未經查證且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私自挖掘並搬遷他人先人墳墓,已嚴重侵犯曾姓兄妹的祭奠權與人格尊嚴。
法院最終裁定,張男必須賠償曾姓兄妹相關安置費用、修復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計2.8萬元人民幣(約13萬新台幣)。 這起案件也向社會大眾警示,即便是在農村地區的墓地修繕,也必須尊重他人既有的祭祀空間,絕不可隨意以“無主”為名侵犯他人權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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