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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7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榮浩與單依純之爭已過去壹周,事情在大眾中引起的熱議漸漸冷卻,現在正是時候來深入分析思考這件事背後壹些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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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權/版權這壹層面,這件事除了表面上多年來屢禁不止的“侵權”問題外,更核心的還有諸如我們在版權工作實踐的那些慣用方法或者“潛規則”如何修正改變、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權限范圍的界定、表演權和改編權的界定、版權工作作為法律實踐和藝術審美之間的關系和相關操作等問題。但這些問題牽涉到版權和市場的長期平衡、版權意識的發展以及法律條款的修改完善,要交給文娛行業的從業人員和法律行業裡的專業人士去推動。
而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現在倒是可以探究壹下單依純何以至此?
第壹個問題,是《李白》為什麼對單依純那麼重要,重要到在(她本人可能)明知道侵權的情況下依然要“強行”在演唱會上演唱?
答案很簡單:單依純去年在《歌手》節目中翻唱《李白》,引起的話題度讓她自2020年獲得《中國好聲音》年度總冠軍後在更大范圍內“出圈”,也將是她在很長壹段時間裡最好用的“流量密碼”,她必須在這段時間裡頻繁使用這首歌來保持她的出圈和流量。
因為《李白》並不是單依純自己創作的作品,所以理論上她每次演唱這首歌,都要向原詞曲創作者李榮浩支付版稅——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從《李白》上獲取的高流量始終“被卡脖子”。
為什麼單依純會“被卡脖子”?壹個很大的原因是,至少到目前為止,她並不是壹個創作型的歌手。在這次侵權事件裡,單依純在第壹次回應李榮浩的微博的第壹句是這樣說的:“剛剛在彩排,下來我也在了解情況,同樣作為創作者,我理解李老師此刻的心情,首先我很抱歉”。
網友搜索音著協網站,稱單依純名下個人著作的作品數為0。
澎湃新聞編輯在音著協小程序檢索,確實未檢索出單依純作品,但“使用須知”中明確音著協管理作品為“我會會員”和“海外會員”,檢索服務則限於“我會會員作品”,且“檢索結果僅供參考,並不必然代表本協會實際管理現在”。
然後就有網友去音著協的網站搜索,發現單依純在音著協的注冊作品數量為0,因此質疑單依純以“創作者”自居不符合事實。稍微翻壹下單依純的演唱作品列表,裡面至少有壹首於去年8月8日上線的單曲《有趣》,單依純被記為詞曲作者之壹,這說明單依純的確有參與詞曲創作,理論上可以稱為壹個“詞曲創作者”。之所以她在音著協注冊作品為0,最大的可能是她或者她的版權代理公司並不是音著協注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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