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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03 | 来源: HK01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近日,港人陈先生向《香港01》爆料,指其家族四代人自1952年起在深圳市龙华区吉坑村打理的三间祖屋(面积约2700至3200平方尺),遭一份2015年签署的遗嘱「确权」予其姑妈陈某娣及其四名儿子。令陈先生困惑的是,整个遗嘱签署及产权认证过程,其家人竟毫不知情。
《香港01》记者赴深圳实地探访后发现,该遗嘱中疑似谎称民意称房产归属「经过村民一致同意」,甚至相关的公职人员涉嫌违规使用公章从事虚假认证。
陈先生称家族四代人自1952年起在深圳市龙华区吉坑村打理三间祖屋,遭一份2015年签署的遗嘱「确权」予其姑妈陈某娣及其四名儿子。(香港01)
陈先生被确权易主的一处祖屋。(香港01)
房屋纠纷持续10年横跨两代人关键遗嘱「疑点重重」
陈先生向《香港01》记者展示该份关键遗嘱,签署日期为2015年,当时陈先生一家毫不知情。遗嘱声称,经「深圳市新田吉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亦为当地村长)陈聪伟查督,并获吉坑村村民一致同意,涉事房产属于陈氏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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