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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07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壹位加拿大華人網友在社交媒體發帖求助。
他說,朋友最近在出租房子,前來看房的兩組申請人條件都不錯。巧的是,兩組都是即將迎來新生兒的家庭,准備找個穩定的地方生孩子、坐月子。
朋友壹下子犯了難:"我不是介意別人有孩子,只是以前沒遇到過,不知道這種情況是不是要特別考慮。"
這其實是不少加拿大華人房東都會遇到的問題。
孩子出生以後,家庭收入會不會下降?房子會不會更容易損壞?嬰兒半夜哭鬧,會不會影響鄰居?
這些顧慮都很現實。但問題在於,如果房東僅憑這些擔心拒絕租客,很可能已經踩到了加拿大人權法的紅線。
那麼,房東到底哪些能考慮?哪些不能?待產家庭又應該怎樣提高租房成功率?今天壹次講清楚。
不能因為懷孕或有孩子拒租
這壹點,在加拿大幾乎沒有爭議。
無論是安省還是BC省,人權法都明確規定,懷孕、家庭狀況(Family Status)、是否有孩子,都屬於受法律保護的范圍。
也就是說,因為租客懷孕、即將生孩子,或者擔心以後有嬰兒直接拒租,都可能構成違法歧視。
BC省只有壹種例外——專門面向55歲以上人士的長者社區。除此之外,壹般住宅都不能因為租客准備生孩子而拒絕出租。
所以,如果房東心裡真正擔心的是:"有孩子以後會不會很麻煩?"
這個理由最好不要成為你的決定依據,更不能直接告訴租客。
房東真正應該看的,其實只有這幾件事
加拿大法律並沒有禁止房東篩選租客。
只是篩選的重點,不是有沒有孩子,而是有沒有能力按時交租。
通常來說,重點主要有肆項:
信用記錄(Equifax、TransUnion)
收入證明
工作情況
前房東推薦信
其中,信用分650分以上通常已經屬於可以接受;700分以上則屬於比較理想。
收入方面,很多房東喜歡參考住房支出不要超過家庭收入30%至35%的原則。
不過,安省人權委員會也提醒,收入比例不能成為唯壹拒租理由。
如果租客信用很好、交租記錄壹直穩定,即使收入比例略高,也不能因此直接拒絕。
真正需要防的,不是孕婦,而是假材料
不少有經驗的房東反而認為,現在最大的風險不是待產家庭,而是假文件。
例如,很多租客會直接發壹份PDF版信用報告。
實際上,這類文件修改起來並不難。
更穩妥的方法,是要求租客現場登錄Equifax或TransUnion官網查看實時信用報告,或者由房東通過正規平台自行調取。
另外,收入證明和T4也最好不要只看紙面。
最保險的方法,是自己到Google查詢公司公開電話,再聯系HR核實,而不是直接撥打證明信上的號碼。
很多偽造材料,就是在這裡露出破綻。
押金不能亂收,但合同可以保護自己
很多第壹次出租的房東容易在這裡踩坑。
例如:"寶寶以後可能會弄壞房子,多收壹點押金。"
這種做法,在安省是不允許的。
安省規定,房東最多只能收取最後壹個月房租(Last Month's Rent)作為押金。任何"損壞押金"、"寵物押金"、"嬰兒押金"壹律不合法,寫進合同也等於廢紙。
真正保護房東的,不是押金,而是合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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