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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4 | 來源: 鳳凰網科技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京時間7月15日,據路透社報道,美國壹名法官駁回了針對蘋果公司的壹項擬議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蘋果未能阻止通過其iCloud數據存儲平台傳播兒童性虐待材料的行為。
加州聖何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諾埃爾·懷斯(No?l Wise)表示,根據壹項保護在線服務平台免於因用戶內容承擔責任的聯邦法律,蘋果在很大程度上享有豁免權。
懷斯在周壹晚些時候的裁決中支持了蘋果的觀點。蘋果認為,公司不應對原告提出的相關指控承擔責任。原告稱,蘋果未能采取措施阻止他們童年時期遭受性虐待的圖像在iCloud上被分享和存儲。
懷斯表示,該訴訟試圖追究蘋果未能刪除或屏蔽用戶所創建內容的責任,這使得相關指控屬於《通信規范法》第230條的適用范圍,該條款出自1996年的壹項聯邦法律。
根據法院文件,原告代表壹個由2680人組成的群體提起集體訴訟,這些人均提出了類似指控,並預估補償性賠償金額高達328億美元。該訴訟還尋求法院發布命令,要求蘋果對iCloud進行整改。
近年來,越來越多美國法院開始審理涉及第230條法律保護范圍的問題,尤其是在壹些訴訟中,原告指控科技公司造成損害的原因並非用戶發布的內容,而是產品本身的設計。
懷斯在裁決中寫道,聯邦法律並未要求蘋果主動利用現有技術或開發新技術來識別並報告其雲平台上的兒童性虐待材料。“立法者可以解決這個導致兒童受剝削的問題,”懷斯寫道,“但本法院無能為力。”
懷斯以“有偏見駁回”的方式駁回了此案,這意味著原告今後不能以相同理由重新提起訴訟。
原告律師詹姆斯·馬什(James Marsh)表示,原告正在考慮提出上訴,並評估是否可以提出其他法律訴求。原告使用“Amy”和“Jessica”作為化名。
馬什表示,雖然原告不認同法官在法律層面的結論,但他們認同法官關於“國會應采取更多措施保護兒童網絡安全,並應對網絡剝削危害急劇攀升問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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