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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6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保護衛士發布的《鐵窗之後:中國監獄狀況調查》,指出獄中普遍存在暴力、長期禁閉、強迫勞動、醫療不足、通信受限和政治教育等問題。(保護衛士提供)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7月16日發布《鐵窗之後:中國監獄狀況調查》。報告依據來自中國16個省份和直轄市的59名前服刑人員經歷,指出獄中普遍存在暴力、長期禁閉、強迫勞動、醫療不足、通信受限和政治教育等問題。報告認為,中國監獄缺少有效外部監督,法律賦予服刑人員的權利在實際執行中經常落空。
報告訪問了曾於2021年5月至2024年10月在北京第贰監獄服刑的澳大利亞商人馬修·拉達爾。他說,自己曾被關禁閉194天,腿部壹直被鐵鏈固定在地面螺栓上,腳踝被磨破感染後沒有得到藥物治療,期間還多次遭獄警電擊。中國《監獄法》規定,對服刑人員實施禁閉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長期禁閉被指構成酷刑
旅居美國的中國人權律師李方平對本台說,中國《監獄法》規定,對服刑人員的處罰包括警告、記過和禁閉,其中禁閉期限為7至15天。
他說:“連續禁閉194天,顯然違反了《監獄法》。監獄不能以服刑人員不服從管理為由,壹直將其關押下去。長期單獨關押實際上是壹種虐待和酷刑。”
報告說,獄中暴力既來自獄警,也來自被賦予管理權力的服刑人員。獄警使用拳頭、電擊器、辣椒噴霧、械具和禁閉懲罰服刑人員,壹些監獄還由牢頭、房間長或走廊管理員協助維持秩序。
報告還提到,服刑人員遭到暴力或醫療被拒後,往往難以提出有效申訴。
曾代理胡佳、陳光誠及伊力哈木·土赫提等案件的李方平說,服刑人員獲得律師幫助的空間幾乎是壹片空白,律師介入通常只限於代理申訴。
他說:“服刑人員在監獄裡遭受各種暴力,或者出現醫療方面的問題,律師無法把它作為壹項正常業務展開,無法正常會見服刑人員、向他了解情況,也無法進入監獄調查。這壹塊在法律制度上幾乎也是壹片空白。”
低薪勞動進入商業市場
強迫勞動是報告調查的另壹重點。受訪者提到,監獄勞動普遍存在無薪或低薪、工作時間過長、生產配額過高以及安全防護不足等問題。
報告引述拉達爾說,他從2022年2月至8月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半年總共獲得4.2元人民幣報酬。他曾從事文件裝袋、標簽分類和醫療用品加工等工作,部分勞動涉及中國郵政、瑞幸咖啡及醫療用品企業。
中國法律學者王魁德對本台說,拉達爾獲得的勞動報酬令人震驚。服刑人員以極低工資生產商品,這些產品進入市場後,也會形成不正當競爭。
他說:“他們的工資很低,生產成本也很低。他們生產的產品進入市場,實際上有壹種不正當競爭在裡面,肯定是不合適的。我覺得完全可以允許服刑人員不勞動。”
報告還以湖南赤山監獄為個案。據媒體報道,該監獄關押約2900名服刑人員,近年曾關押李明哲、程淵和歐彪峰。報告指出,參與監獄勞動生產經營的湖南沅澧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其上級公司負責人兼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和黨委書記。
政治教育與信息封閉
報告還關注監獄思想改造制度。服刑人員被要求參加政治課程、撰寫思想匯報和認罪材料,部分外籍服刑人員即使聽不懂中文也必須參加。政治教育、勞動及認罪表現均與積分和減刑掛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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