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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9 | 來源: 智谷趨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很多人以為,退休就意味著告別職場。但最近壹條新聞,讓人們發現,原來退休不壹定是終點站。
越來越多的老人,正在重新回到崗位上,成為“超齡勞動者”。
數據顯示,全國超齡勞動者——“銀發打工族”已達到8700萬至1.2億人,比很多國家的總人口還多,主要集中在餐飲、環衛、保安、建築等勞動密集型行業。他們可能是小區門口的保安、超市裡的理貨員、凌晨清掃街道的環衛工,也可能是退休返聘的工程師、醫生、教授。
他們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卻仍然每天打卡、排班、接單、上崗。
7月1日,《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正式施行。這群人有壹個共同的名字:超齡勞動者,被法律正式承認了。也有人稱他們為“銀發打工人”。
中國第壹次用專門規章,給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還在工作的人,劃出了壹條清晰的保護線,具有標志性意義。
為什麼要專門出台這樣壹個法規?延遲退休剛剛開始,“退而不休”已經來了?
01
在很多人的理解裡,只要壹個人在單位工作,拿工資,受管理,就應該是勞動者。但現實並沒有這麼簡單。
過去,超齡勞動者壹直卡在壹個死結裡——法律認為超過退休年齡就不算“勞動關系”,只能算“勞務關系”。
這意味著,工傷可能不認、欠薪難仲裁、辭退沒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標准是“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又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作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標准之壹。
這就導致壹個很現實的問題:
很多人達到退休年齡、已經領取養老金之後,再去參加工作,法律上往往不再被認定為“勞動關系”,而更容易被認定為“勞務關系”。
壹字之差,影響深遠。
如果是勞動關系,勞動者通常可以適用最低工資、工作時間、加班費、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工傷認定、經濟補償等壹整套勞動權益保障。
但如果被認定為勞務關系,很多保障就不再自動適用。壹個超齡保安每天站崗拾幾個小時,卻很難主張加班費。壹個超齡工人在工地受傷,卻要不到合理的賠償。
這就是超齡勞動者最尷尬的處境:
他們承擔了勞動者的責任,卻未必享有勞動者的權益。因此導致的糾紛,2020到2022年全國法院審理了超4萬起,上訴率是同期普通勞動爭議的兩倍多。
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意義,是要填補這個越來越明顯的縫隙。
新規開辟了壹條新車道。有學者將其定義為“第叁類勞動形態”:既不是標准勞動關系,也不是普通民事勞務關系,而是壹個享有“基本勞動權益+工傷保險兜底”的新身份。
新規落地,最硬核的是肆件事:
工傷,必須兜底。企業必須為超齡勞動者單繳工傷保險,個人不掏壹分錢,“工傷自負”免責條款統統無效,超齡勞動者不再“受傷即吃虧”。
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老人價”不能再有了。
工時,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如果確實要加,加班費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節假日3倍。
維權,有了專屬通道。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工傷保障這肆類糾紛,直接走勞動仲裁。
新規真正的意義,是讓壹個龐大群體從“法律灰色地帶”走進了“制度規范時代”。
02
事實上,中國的超齡勞動者,可能會越來越多。
2020年,中國60歲以上的就業人口超過6600萬,占總就業人口的8.8%。到2023年,60歲以上的就業人口達到9921萬,占比達13.4%。
也就是說,僅僅叁年時間,中國60歲以上就業人口就增加了超過3000萬人。
2020年,中國大約肆分之壹的老年人口仍在參加工作;到了2023年,這壹比例已經接近叁分之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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