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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24 | 来源: 加西网 | 有2人参与评论 | 专栏: 买房卖房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列治文一名房东因未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租客押金,也未依法申请扣留押金,近日被BC省住宅租务仲裁处(RTB)裁定向前租客支付双倍押金赔偿及相关费用,共计9271.90加元。
根据《列治文新闻》的报道,仲裁裁决显示租客M.B.和T.D.自2023年12月1日起租住列治文史蒂夫斯顿(Steveston)一处住宅,每月租金4500加元,并分别缴纳2250加元的租房押金和2250加元的宠物押金。
双方租约于2026年3月31日结束。
4月13日,租客通过电子邮件向房东G.N.提供了新的通讯地址,并要求退还两项押金。房东于次日回复邮件,但裁决书未披露邮件内容。
由于迟迟未收到押金,租客向RTB提出申请,房东于5月27日正式收到相关文件。
根据《BC省住宅租赁法》,房东须在收到租客新地址后15天内退还押金,或向RTB提出申请要求保留全部或部分押金,否则须向租客支付双倍押金作为赔偿。
仲裁官认定,房东既未按时退还押金,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争议申请,且租约中不存在允许房东保留押金的约定,因此裁定房东向租客支付双倍押金9000加元,以及100加元申请费等费用,总额为9271.90加元。-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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