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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24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2025年4月,安徽安慶小伙何攀到貴州貴陽花果園相親,並與相識兩天的貴陽籍女子陸某某結婚,包括彩禮等總花費33萬元,僅相處肆天時間女方就離家不歸要求離婚,小伙隨後報警。7月24日,極目新聞記者從當事人何攀處了解到,該案已於當天判決。

兩人的結婚證 (受訪者供圖)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4月,1996年出生的安徽安慶小伙何攀通過社交平台認識了老家壹名紅娘。經對方介紹,於當年4月20日前往貴陽,在壹家婚戀公司相親,隨後與1991年出生的女子陸某某見面相親。陸某某自稱父母雙亡,由姑姑撫養大,僅結過壹次婚,還表示看上了他。僅相識兩天,兩人就領取了結婚證。
何攀稱,他還與婚戀公司簽訂了平台服務合同,並在婚戀公司見證下與陸某某簽訂了婚前合同。此次結婚,他向婚戀公司支付了平台服務費3萬元、雙方紅娘好處費10.6萬元、謝媒費1.8萬元,總計15.4萬元;與陸某某簽訂的婚前合同上約定給陸女士彩禮12萬元,包括領證後“伍金”及其他花銷等5萬多元,前前後後花了約33萬元。4月26日,陸某某跟隨何攀回到安徽開始共同生活,但兩人僅僅共同生活4天時間,陸某某就以“機場離家太遠”等理由提出離婚。
結婚彩禮收條 (受訪者供圖)
在陸某某提出離婚後,何攀和家人趕到貴陽,要求對方退還彩禮,但對方壹直拖延。何攀報警後得知,陸某某此前有婚姻經歷,與他結婚前壹個月,還曾與另壹名男子閃婚閃離,陸某某甚至有叁次因吸毒被抓的經歷,陸某某親生父母還在世,那個所謂“姑姑”竟然是假扮的。經過維權,何攀收到婚戀公司以及幾位紅娘退還的費用15.4萬元,他給陸某某的彩禮等拾多萬元還沒有挽回。2025年9月22日,陸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於2026年5月8日、7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陸某某詐騙罪壹案。7月23日贰次庭審中,陸某某當庭向何攀及其家人道歉。24日,何攀告訴記者,陸某某詐騙罪已於當日判決。
判決書顯示,南明區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證據,綜合評判認為,被告人陸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其不是真心願意締結婚姻並共同生活的事實,為獲取財物與他人相親閃婚,使他人誤以為其目的是締結婚姻共同生活而交付彩禮和黃金首飾等,詐騙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16.3571萬元(陸某某親屬曾代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壹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應予依法懲處。
陸某某經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決被告人陸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贰年六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責令陸某某退賠被害人何攀財物損失共計15.3571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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