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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3-30 | 來源: 星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有關是否遣返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案件,日前在加拿大再次開庭,預計聆訊壹個月內會有裁決。
有關聆訊本周贰在緬省溫尼辟聯邦法庭展開,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出庭應訊,代表賴昌星和他的前妻曾明娜,要求加拿大聯邦法院更換負責對賴昌星進行遣返風險評估的機構。
在當天聆訊結束後,馬塔斯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賴昌星認為目前由聯邦移民暨難民部對他進行遣返風險評估並不適當,因為移民部已接受中國方面相關說法,存有預設立場。
因此,賴昌星要求法院同意更換風險評估機構,由獨立的第叁者擔任評估工作。
周叁上午,溫尼辟聯邦法庭還對曾明娜針對聯邦公共安全及緊急准備部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進行聆訊,決定是否批准就追回賴昌星先前因違反假釋條件而被移民部沒收的八萬元保證金,提出上訴。
據悉,聯邦法院還沒有作出任何裁決,但有關更換評估機構的聆訊已經告壹段落,估計在壹個月內會有裁決結果。外界認為,從賴、曾贰人提出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覆核的要求看,意味聯邦移民部或已作出不利於賴昌星及曾明娜的遣返前風險評估裁決。 (星島日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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