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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4-20 | 來源: 人民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8日,南平中院對“3.23”惡性殺人案開庭審理,合議庭合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鄭民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張麗君 攝

4月8日,南平中院開庭審理鄭民生故意殺人案。家屬們聽到的受難及受傷孩子的名字時失聲悲泣。 中新社發 張麗君 攝
20日,殺死8名、重傷5名小學生的福建南平“3·23”惡性殺人案贰審當庭駁回凶犯鄭民生請求改判死緩的請求,維持壹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當天上午8時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鄭民生故意殺人上訴壹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指定辯護人為上訴人鄭民生進行辯護,被害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特邀廉政監督員以及當地群眾等近百人旁聽了庭審。
震驚全國的福建南平“3·23”惡性殺人案件,4月8日經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處持刀殺死 8名小學生的鄭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鄭民生對判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鄭民生提出上訴的理由是其實施故意殺人犯罪是因女青年葉某散布有損其聲譽的言論,並對其進行陷害,應對葉某追究責任,請求贰審法院改判其死刑緩期贰年執行。
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贰審審理查明,鄭民生因追求葉某等女青年不成,無端懷疑原單位負責人從中作梗,又認為葉某散布有損其聲譽的言論,欲對其進行陷害,遂懷恨在心,欲進行報復,唯恐對成年人行凶難以得逞,即萌生殺害小學生之惡念,已達泄憤報復之目的。
2010年3月23日上午6時20分許,鄭民生從家裡攜帶壹把長約30厘米的尖刀,竄至南平實驗小學附近伺機作案。7時25分許,鄭民生見該校門口聚集了數拾名等候入校的學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門口,先後對13名小學生猛捅猛刺,造成8死、5重傷的慘劇。案發後鄭民生被當場群眾阻止並控制,被接警趕到現場的公安人員抓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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