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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6-22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溫市建築承包商潘宏音(Daniel Honyin Poon,音譯)因未報2006與2007年的個人所得稅而遭起訴。潘宏音17日在羅伯遜廣場省屬法院認罪,並被處以1000元罰款和兩個月的有條件判刑。
去年3月潘已對未報所得稅的指控認罪,法官當時對他處以3000元罰金,並發出庭諭要求他在去年8月之前補報2006及2007年的所得稅。
但之後潘卻壹直沒有報稅,所以今年又因違反庭諭而遭控訴。
加拿大稅務局(CRA)提醒民眾,任何因為未報所得稅而遭定罪的人士,除須繳交法院罰金之外,亦須補足所有未繳稅金,以及因延遲報稅而造成的利息,此外CRA若有提出額外的民事罰款,亦須壹並繳齊。
關於欠稅罰責的細節,民眾可至CRA網頁查詢: www.cra.gc.ca/convictions。-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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