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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7-16 | 來源: 溫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意游輪觸礁 | 字體: 小 中 大

網友拍攝到該男子正裸著身子蹲著。
房價飛漲,蝸居現象在許多城市相繼出現。近日,網友爆料稱龍灣地標甌江明珠塔也成了流浪漢“蝸居”,損害城市形象,網友質疑,有關部門為什麼不管理?
網友羅山老翁發在溫網論壇的帖子《龍灣甌江明珠塔上住著裸體男》,附有大量照片,照片顯示有壹男子全身裸露,在甌江明珠塔塔基平台上吃喝拉撒,城市的標志建築儼然成為了這位流浪男子的“蝸居”。
為了壹探究竟,記者來到位於龍灣區永強大道甌江明珠塔。甌江明珠塔高約20多米,塔底露台離地高約2.2米,沒有直接上去的台階,需要攀爬才能上去。記者從遠處看,並未發現這個甌江明珠塔有什麼特別,可是當我們爬上露台之後,便是別有洞天。露台上積滿了雨水,長滿青苔,垃圾遍布。走進這個“蝸居”壹看,更是令人稱奇,雖然只有區區的兩叁平方,但是各種“家具”壹應俱全,有床鋪、被子、草席、枕頭,還有壹些日常的生活用品。但是照片中的男子並沒有出現。
城市管理者:閒散人員管理難度大
甌江明珠塔正對著龍灣區永中街道辦事處,作為龍灣區的城市標志性建築,有關部門為什麼允許流浪人員長期在此“安家”呢?
龍灣區永中街道辦事處黨政綜合辦婁主任說,大約去年年底就已發現塔上有人居住,“當時覺得只是流浪漢,沒有想到過要去制止。”
但是該辦事處社會事務管理辦主任王奔告訴記者,此前並不知道城市標志性建築成了流浪者的蝸居。“如果知道,我們肯定會和民政局聯系,查明居住者身份,會做出相應的決策。”記者追問具體有什麼管理決策,王主任有些無奈,他說,“社會閒散人員管理難度大,發現之後,也只能向相關部門反映,我們辦事處並沒有處理這壹類人員的權力。”
市行政執法局龍灣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盧勝鋒分析說,按照目前的管理制度,社會閒散人員占用公共地方簡單居住而無危害他人行為,部門沒有執法權力。但是,如果這些人員居住的公共產所比較危險的話,執法人員也是可以驅趕的。
盧勝鋒說:“我們發現這位流浪漢有壹段時間了,他只是在那睡,沒有危害他人也沒有損壞公共設施,相當於長期逛公園,我們也不能暴力執法。”
網友熱議“裸體男”:不應無為而治
對於流浪人員在甌江明珠塔裸體蝸居壹事,相對於職能部門的“寬容”,網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網友熱心人說:“流浪者長期霸占城市地標,影響市容。”希望有關部門能勸流浪漢離開,不要再強占公共場所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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