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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8-11 | 來源: 羊城晚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8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開始實施。記者昨日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條例》改善交通環境的效果初現,與去年同期相比,闖紅燈數量下降了60%,無牌車上路下降99%。據粗略統計,《條例》實施壹周來,所開罰單超過300萬元。
據深圳市交警局介紹,從8月1日至8月8日,電子眼抓拍到的沖紅燈、逆行、超速行駛叁種違法行為查獲數分別為2536宗、735宗和120宗,與去年同比分別下降60%、64%和98%,與上月環比分別下降82%、90%和99%。
交警局相關負責人說,壹周來,深圳共計查獲各種機動車違法行為33688宗,同比下降38%,環比下降45%。其中,僅查獲兩宗無牌車上路,同比去年同時期下降99%,環比上月同時期下降99%。該負責人稱,污損、遮擋機動車號牌的現象明顯減少,在主幹道基本絕跡。而且泥頭車沖紅燈、逆行等野蠻駕駛現象也有所改觀,下降了80%以上。
昨日公布的數據並沒有直接透露壹周以來開出的罰單金額。記者根據《條例》規定粗略統計,壹周內開出的罰單已經超過300萬元:《條例》明確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將依法扣留機動車,處5萬元罰款。在過去壹周裡,交警共查處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20宗,開出的罰單已經達到100萬元。第壹次闖紅燈罰款500元,第贰次罰1000元,2536宗闖紅燈至少開出126.8萬元罰單。不按規定安裝號牌及遮擋、污損號牌都是罰款6000元,兩種行為壹共查處了172宗,開出103.2萬元罰單。僅此叁項,交警開出的罰單已經達到330萬元。加上酒後駕駛、醉酒駕駛、泥頭車超載等項目,交警開出的罰單將近400萬元。
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開出多少金額的罰單,交警沒有進行統計,記者計算的方法也沒有錯誤,但罰款並不是《條例》的最終目的,而是通過重罰打擊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最終的目的是改善深圳交通環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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