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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5-09 | 來源: 星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張東岳案水落石出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留學生陳敏今天早晨承認"贰級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圖為被殺的女孩張東岳)
今天早上在Brampton的法庭內對來自上海的23歲留學生陳敏進行庭審。陳敏承認“贰級謀殺罪”(second-degree murder)以換取輕判,法官據此判決陳敏終身監禁(sentence to life in prison)。
當庭,壹份經過協議的聲明在法庭上宣讀,首次表示陳敏承認謀殺張東岳。該聲明中敘述,陳敏當時把他的手塞在張東岳口中,直至女孩窒息死亡,
華裔女童張東岳2003年10月在自己家中被人劫走。2004年3月其遺骸在多倫多西鄰的密西沙加市被發現。該案是於2005年6月6日開始在賓頓市法庭開始調查聆詢(Preliminary Hearing)。來自中國上海的留學生陳敏,因涉嫌殺害9歲華裔女童張東岳,於2004年7月21日在多倫多住所被捕,時年21歲。
目前庭審仍在持續,詳情請關注星網後續報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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