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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5-23 | 來源: 多倫多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我不能要求減免房租,我也不能拒繳房租。盡管浴室的天花板已經開始剝落,我懷疑它隨時會掉下來砸著我的頭,難道真要等到那時才會有相應的法律麼?作者:茉莉花
我所租住的公寓,浴室的天花板從剛搬進去就在漏水,每次外邊下大雨或下的雪融化時,我們的浴室就在下小雨,我們不得不用壹個桶接水,每天差不多都能接贰、叁桶。這種情況開始時,我往房屋管理處跑得很勤,要他們修。他們倒也爽快,也修,但每次修完,等到下次下雨,屋頂又開始漏水。聖誕節後,他們幹脆就不管了。我給他們寫了封信,他們也不理會。我打電話到多倫多房屋法庭處,他們給我了壹個電話,說這個部門是管我們這片的,但我壹直都沒打通過。
後來我們找到房屋法庭,工作人員說我不能要求減免房租,我也不能拒繳房租。盡管浴室的天花板已經開始剝落,我懷疑它隨時會掉下來砸著我的頭,難道真要等到那時才會有相應的法律麼?
我覺得這就是壹種歧視。管理處的人覺得我們是外來的,而且英語又不如本地人好,懂的也不如本地人多,所以他們的態度越來越壞。因為我們樓上住的大多都是移民,我不止壹次看見屋管理處的人員對那些向他們反映問題的住戶冷言冷語了。
之後我在housing tribunal的網站上下載了兩份表格:壹份是要求修理房屋的T6,另壹份是要求減房租的T3.在T6表格中有壹項是:“你要求房屋法庭命令房東給你$XX的房租減少。”我們把材料全部准備齊,兩份表格都填寫了。
3月1日那天我去交房租,順便又提了下修房子的事,結果房東還是糗著臉,壹副懶得聽的樣子。之後我就把所有的材料和照片整理了壹遍,投訴到北部區的房屋法庭。這個地址很好找,就在yonge與sheppard的交界處,47 sheppard 的7樓。
遞交表格之前,根據那裡的接待員指點,我到旁邊的壹個小屋裡找壹個法律顧問,問了問填寫表格和打官司的事項。是個老太太接見我,很和藹。她開始問我要不要請律師。她告訴我,如果我得丈夫收入在兩萬元以上要交律師費,兩萬元以下不用。我就在心裡嘀咕,這個小官司還要請律師?不過她看了我們准備的材料後說:你們准備得非常好,不用請律師了。老太太還告訴我壹個信息,我們不可能要回這幾個月的所有房租,只能要回最多30%,最少10%。-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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