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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3-24 | 來源: 新浪讀書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957年2月18日,劉少奇登上沿京廣鐵路南下的列車。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對1956年下半年以來某些地區出現的工人、農民、學生“鬧事”問題進行調研,即調研現在人們通常所說的“群體性事件”。他“要好好地研究壹下他們為什麼鬧事,如何才能使他們不鬧或少鬧,對那些鬧事群眾采取什麼政策”。
劉少奇的這次調研有著深刻的社會和政治背景。當時,新中國的發展正處於承前啟後的關鍵時期。壹方面,經過柒年的努力,人民民主專政已經相當鞏固,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第壹個伍年計劃為中心的大規模經濟建設正在蓬勃展開;另壹方面,市場卻出現了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供應緊張的情況,壹些社會矛盾也表現得比較突出。半年內,全國各地,大大小小有壹萬多名工人罷工,壹萬多名學生罷課。批評的意見、不滿的言論也漸次多了起來。這其中固然有蘇共贰拾大、波匈事件等外因的影響,但內因則是國內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1957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了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討論思想動向問題。毛澤東分析了壹年來國內外形勢和黨內外思想動向,提出壹個問題:“怎樣處理社會主義社會的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這是壹門科學,值得好好研究。”會後,劉少奇決定抽調全國總工會、團中央等部門的同志,組成壹個調查組開展深入的調查研究。毛澤東的思考和研究成果,集中體現在同年2月在最高國務會議第拾壹次(擴大)會議上所作的重要講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上。毛澤東《正處》壹文的觀點已廣為人知,至今對我們仍有指導意義;劉少奇當年關於這個問題的調研和思考,今天對我們同樣有著深刻啟迪。
新中國成立以後,處在治國理政第壹線的劉少奇對這些問題壹直非常關注。1950年8月18日,鄭州部分搬運工人因搬運公司有關負責人工作上的官僚主義和失誤,加上壞人煽動,發生了圍攻、扣押公司經理、割斷電話線、哄搶槍支、砸毀辦公室的事件。劉少奇在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李立叁等人匯報此事的簡報上批示:“此等事值得嚴重注意。工會中的官僚主義是產生此等事件的原因和應有的懲罰。望通告各地注意。最好能派人到鄭州去加以徹底處理。”這壹時期,他還著重研究了工廠管理和工會工作,閱讀了大量文件資料,1951年5、6月間寫了《讀鄧子恢和高崗兩篇文章的筆記》,指出國營工廠中在階級矛盾消滅以後,還存在著“工人階級和人民內部的矛盾”,必須分清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並且“用同志的、和解的、團結的辦法來處理”工人階級和人民內部的矛盾。他說:“如果把這種矛盾(指工人階級內部的矛盾——引者注)看成是壹種敵對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因而采取壹種敵對的不妥協的態度去對待,那就在根本上犯了錯誤。”此文後來以《國營工廠內部的矛盾和工會工作的基本任務》為題編入《劉少奇選集》,可以說是我們黨內論述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主義時期工會工作最早的文獻之壹,也是他後來認識和解決其他領域群體性事件的思想基礎。
有了上述認識,劉少奇行前即已估計:“群眾怪我們的原因有兩條:壹是我們有官僚主義,贰是我們的政策有錯誤。當然,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敵我矛盾。”這壹看法也在隨後的調研中得到了印證和充實。調研期間恰值河南省委書記吳芝圃傳達了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通過實地調研和研究毛澤東的講話,劉少奇逐步形成了對群體性事件完整系統的看法和處理意見。4月14日晚,在相繼走訪了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省後,劉少奇回到北京,向中央政治局會議匯報了調研情況。4月27日,劉少奇將兩個月來的調研成果加以總結,在上海市委召開的黨員幹部大會上作了《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講話。將這個講話和此前他在各地發表的談話結合起來看,他對“鬧事”問題性質、原因、解決辦法的思考便清晰可見。
在對事情的性質判斷上,劉少奇指出,“國內主要的階級斗爭已經基本上結束了,或者說基本上解決了。現在人民內部的矛盾已成為主要矛盾”,並進壹步指出:“人民內部的矛盾現在是大量地表現在人民群眾同領導者之間的矛盾問題上。更確切地講,是表現在領導上的官僚主義與人民群眾的矛盾這個問題上。”如在河北石家莊,當地同志向他詳細匯報了工人、學生參加的14起“鬧事”的情況後,他認為:“主要是領導與被領導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突出了,階級的矛盾降為次要的矛盾。這是新的情況。群眾起來鬧事,第壹是不好,第贰也是好事,可以糾正我們的官僚主義,糾正我們的錯誤。”稍後,他在河南省幹部大會上作報告時,結合此前發生的新鄉國營壹壹六廠工人“鬧事”問題,再次強調:“人民內部的矛盾,主要地表現為領導機關和人民的矛盾,更確切地講,是人民和領導機關的官僚主義的矛盾。要利用人民鬧事來教育我們的幹部,教育群眾,教育我們黨。所以對鬧事不要馬馬虎虎,要認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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