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1-07-29 | 來源: 星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朋友最近要壹家叁口登陸多倫多,詢問我要帶多少錢可供全家人壹年的花銷。
雖然許多登陸指南上指出壹家叁口最少應該攜帶C$15,000加幣,但是這C$15,000能幹哪些事?能維持什麼樣的生活?這些都是朋友關心的問題。當然,錢是越多帶越好,但是,人民幣正面臨升值,要不要壹次性全端過來?國內的房產要不要賣掉等等都是些具體問題。
恰逢年終,我也趁機盤點壹下自家的財政收支情況順便回答他們的問題。
這壹算不要緊,壹算還真嚇了我壹跳:我們是2004年8月登陸的,登陸時共帶了大約C$40,000加幣。2004年稅後收入大約C$3,000;2005年我們兩口子的稅前收入大約C$53,000加幣,除去稅,應該還余下大約C$41,000。但是,到目前為止這掙來的4萬多不僅全花掉了,而且從國內帶來的錢還虧空著C$20,000加幣。也就是說,我們從2004年8月登陸到2006年壹月之前這1年零5個月裡壹共花掉了6萬4千加幣。
這些錢都花到哪兒去了呢?
租房
我們壹共搬了叁次家。
第壹個“家”在Scarborough,壹室壹廳獨立廚房獨立衛生間的地下室,包水電Cable,$500/月,住了4個月零幾天,付了5個月房租,共C$2,500。
房子不很新但挺幹淨,家具也齊全。房東是位中年單身女性,大陸移民,人不錯,從來沒限制過我們洗衣服,做飯,還經常開車帶我們出去買米買面什麼的。但有兩件事是我們租房時講好的:不報稅;押壹個月房租,搬走必須提前壹個月打招呼。
2004年11月中旬,我在機場附近找了壹份工作。地點挺偏,找不到Carpool,但我需要這份工作來打破“缺乏加拿大工作經驗”的怪圈。所以,無論多困難我也決心要做。我是那年9月份拿的駕照,屬於那種有本兒但從沒開過車的人,對車,對路,對方向都毫無感覺。老公當時還摔斷了腿,不能開車。所以我不敢開高速,只好每天早上從Scarborough的東邊沿著Finch壹直開到427再往北去Bolton。上班高峰期,單程往往歷時2個小時。天開始變冷,有時雨雪交加的,在上演了幾次“馬路驚魂”後我們決定搬家。正因為租房時定下的第贰條規則,我們在這裡只住了4個月,卻付了5個月的房租。第壹,我們都是講信用的人,何況她壹個女人家自己養房也怪不容易的。第贰,出門在外,廣交朋友是很重要的。
第贰個“家”在Etobicoke,兩室壹廳的Condon,$990/月,也是住了4個月零幾天,付了5個月房租,共$4,950。
本來打算接閨女過來後就長住這兒了,等老公的腿好了後也就在附近找了份工作。人算終究不如天算,2月初,因為政治斗爭,我做的那個項目被擱淺了,於是我的Contract也就結束了。我突擊發了兩周的簡歷,又折騰了壹個月,3月中接到了第贰個Offer,可這份工作又回到了Scarborough,於是,我又開始了每天從西向東的大挪移。
壹個偶然的機會,老公的壹個球友說他們住的Coop Apartment剛好有壹間兩室壹廳的空房,周圍環境很好,離我工作的地方也比較近,關鍵是房租便宜,每個月包水電才718,只是需要夏天剪草,每周掃掃樓道。於是,我們以最快的速度遞交了申請並定下了這間公寓。當然,也是沒到月底,我們又多交了壹個月的房租。我們的第贰家房東也是大陸移民,多少有點過意不去,於是把壹些家具及壹台贰手電腦統統送給了我們,雖說不是新的,但布置起來倒也溫馨,關鍵是有了那台電腦,省得我們天天搶筆記本了。
第叁個“家”就是現在這套兩室壹廳的Coop Apartment,到現在為止,我們壹共在這兒住了10個月,房租共花了7,180。
至此,我們在第壹大項求房租上共花費了14,630,加上搬家費,每次搬入時的洗地板,刷牆,挪Cable,遷電話的費用,算個15,000只多不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