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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06 | 來源: 大江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8月4日晚,壹則名為“南昌大橋數百人自殺”的帖子在網絡上出現並被大量轉載。8月6日晚,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通報調查結果:此事系人為策劃,整個事件過程中無人墜橋。自編自導鬧劇的蔣姓父子歸案,並被給予行政處罰。
今年8月4日晚8時30分左右,網絡上出現“特大新聞:南昌大橋數百人自殺”的帖子並被大量轉載,引起多方關注,網民議論紛紛。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迅速依法展開調查。經警方調查,蔣某華長期從事工程承包業務,蔣某2010年從某大學畢業以後經營壹家傳媒公司。蔣某華因對法院工程款糾紛案件判決不服,壹直試圖以各種方式表達訴求,發泄不滿,要求引起各方關注。
8月4日晚6時許,在蔣某華、熊某毛夫婦等人組織下,數拾人統壹扎頭巾,打著橫幅,步行聚集到南昌大橋的橋面上。作為南昌城西連接昌九、昌樟高速的交通要道,南昌大橋上每天有大量機動車輛通行,橋面禁止非機動車通行和人員步行。數拾人的聚集阻塞了橋面雙向交通。接到報警趕來的公安民警經過勸說、制止,這伙人員退至大橋橋面兩側。至當晚9時30分左右,這伙人員的組織者由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勸至不遠處的西湖區政府院內對話。整個事件過程中,無壹人墜橋。當晚,蔣某隨父親壹同到現場,拍下照片後離開大橋前往網吧,將其父8月4日上午10時交給他的文字稿傳到網上發帖,協助完成了“特大新聞:南昌大橋數百人自殺”的鬧劇。
蔣某華、蔣某等人為發泄個人不滿,蓄意以“自殺”、“跳橋”等煽動性字眼,造謠惑眾,已構成違法。8月6日,西湖公安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蔣某華、蔣某作出行政處罰。蔣某已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後果,主動刪除了帖文,並發表道歉聲明。目前,西湖公安分局對蔣某華、熊某毛夫婦等人策劃、組織聚眾上橋事件仍在深入調查中。-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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